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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26.8万元!一保姆30多次盗取雇主首饰!
时间:2022-03-13 10:1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家中请保姆
隐私安全别忽视!

有些雇主对

长期提供服务的保姆

极为信任

往往忽视了隐私安全

让动了歪念的保姆有机可乘

成为“家贼”盗走财物

思明区检察院就曾办理过一起

涉及家政服务人员的盗窃案件

这名实施盗窃的家政服务人员因高额的消费欠下网贷被频频催债时就打起了雇主家财物的主意

案情回顾

雇主整理首饰不避讳保姆30多次打开保险柜盗窃

简某长年在黄女士家中从事家政服务。黄女士对简某很信任,会带着她整理自己的首饰。不过,简某因为透支信用卡还不上,又在网上借贷,面对接二连三的催债电话,她对黄女士的首饰动起了歪念。

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简某趁家中无人时,先后30多次拿出黄女士放在卧室橱柜内的保险柜紧急钥匙,打开保险柜,盗走了黄女士的黄金、珠宝等首饰。每次得手,简某就把首饰送到一家黄金回收店贩卖,所得钱款约26.8万元,用于偿还网贷。黄金回收店的负责人范某、店员蓝某明知简某带来的首饰是犯罪所得,急于脱手,有意压低价格收购。其中一条价值4万多元的钻石项链,收购价仅8000元。

2021年5月18日晚,黄女士打开自己的保险柜才发现许多首饰不翼而飞,便报警处理。次日凌晨,简某知道自己的行为败露,在暂住处试图割腕自杀,幸好及时送医,出院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案发后,黄金回收店的范某、蓝某向黄女士赔偿损失40万元,取得黄女士的谅解。

思明区检察院起诉认为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范某、蓝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采纳量刑建议,判处简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万元。范某和蓝某也分别获刑。

检察官提醒涉及家政服务人员的盗窃案件须引起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注意。有的家政服务人员有盗窃前科,再次上岗故技重施。对家政公司而言,应该在招聘时对家政服务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对雇主而言,要友善对待家政服务人员,但是也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存放贵重物品,定期清点财物,不妨在贵重物品上做些自己知道的小标记。其次,要与家政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万一财物被盗,也可避免雇主与家政公司之间的纠纷。最后,如果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挽回损失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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