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辽宁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时间:2020-02-27 10:1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2月22日,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7号令,决定将辽宁省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高明宇表示,尽管目前全省疫情相对好转,但周边地区、省份疫情及防控形势的变化将随时可能影响全省疫情发展,返辽复工复学带来的输入性感染风险仍然存在,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但防控意识丝毫不能放松。

 

    辽宁省将加大外防输入力度,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区分三类人员做好登记、隔离和健康监控。严格内防扩散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造成的传染源扩散,继续停止举办集会、展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不得集中就餐。引导全民外出佩戴口罩,在人群密集场所要求佩戴口罩,窗口单位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要经常洗手、消毒,特别是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上岗时应戴手套。

    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加强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流浪人员救助站、精神病院等场所的封闭管理。把党政机关、医院、复工单位、写字楼、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城市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对外出租屋较多的区域、已发生确诊病例的居民区和场所等作为防控重点。特别是对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提升警戒等级。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