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石家庄市基层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中首例公开听证会,旨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度。
去年年底,市民薛某愁眉不展地来到该院12309检务公开大厅控申接待台前,向检察人员诉说了自己的苦恼。原来,薛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房产莫名其妙地被法院查封。到法院查询后发现,自己竟然被别人代理与银行达成调解书,100余万元财产随时可能被执行走。因为这突然“飞来”的100余万元债务,她被法院列入执行失信人名单。
后来她才知道,问题出在自己多年前认识的朋友张某身上。2012年12月,张某从银行贷款100万元,并私自冒用薛某名义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以薛某的房产为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还贷,银行将张某、薛某诉至法院,张某在诉讼期间假造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作为薛某代理人全权代为出庭、调解、领取文书,并以薛某名义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
搞清事实之后,薛某申请法院再审,结果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为彻底查明案件原委,办案检察官依法调取法院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先后到银行调取与抵押贷款合同有关材料300余页;就是否事前有委托代理等细节详细询问了薛某。对于抵押贷款合同上薛某的签名,委托鉴定后认为合同上的签名非薛某所写。
为增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公开性、透明度,办案检察官决定就薛某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出示了收集的证据材料和询问笔录,围绕薛某抵押部分是否有效、民事调解书是否违反调解自愿原则及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陈述。与会听证人员全程参与,结合案情发表了评议意见。会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书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银行申请法院解除对薛某财产的查封,把薛某从执行失信人名单中解除。
对于法院在原审中存在的问题,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此案提请检委会研究后,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收案后表示尽快召开审委会裁定再审。
今年以来,该院民行部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起,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起。通过狠抓办案质量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刚性,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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