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扶贫政策是对民众基本利益的保障,不应该成为有些地方施政的工具。
低保户给母亲庆祝70岁生日办酒席,也会被以办“无事酒”为由取消低保?这则新闻日前引发公众热议。
据报道,2018年12月30日,湖北恩施当地有村民为母亲办70岁生日酒,村支两委接到村民举报后,劝阻无效。今年1月,村民将此事反映到该镇纪委,该镇纪委责令村支两委严肃处理。根据村规民约禁整“无事酒”的规定,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取消王某某一家三口的低保待遇,自2月起执行。
当下,禁止村民办酒的规定,在不少地方都有。此举初衷是好的,通常是为了遏制当地的酒席乱象、移风易俗。但有着善意初衷也好,指向移风易俗也罢,这些村规民约或地方规章都得拿捏好分寸,而不能随意“越轨”。当地取消涉事村民低保的理由是其办“无事酒”,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生日酒就是无事酒,正规办酒只包括结婚和丧事,不仅不能超标,还需向纪委报备。
即使制止铺张浪费的用意挺好,当地村、镇层面也不宜强制。毕竟,村民办酒属于私权领域,公权力不能随意干预。为了移风易俗,有关方面能做的也应该是宣传、教育、引导,而不是一刀切的禁止、严惩。
而根据正当性存疑的一纸规定,取消村民一家的低保,更显不妥。违规办酒和低保待遇、扶贫政策是两码事,不能把两件事进行捆绑。而今,当地涉事部门把执行禁酒与待遇捆绑,给民众以用待遇进行要挟之感,这就好像家长处罚孩子——“不听话就不准吃饭”。
如果当地是因为涉事村民办酒一事了解到其家境富裕,与低保户的标准不符,那取消低保待遇合乎情理。但《关于取缔王某某家低保的公示》并无相关解释。
低保户、扶贫政策是对民众基本利益的保障,不应该成为有些地方施政的工具——“听话就给,不听话就取消”。取消低保户的待遇不是不可以,但显然需要给出在法律框架内自洽的正当解释,而由不得有关方面的“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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