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们干坏事的人
也有干好事的一天
”
勇救落水女孩
2017年10月8日凌晨四点,杭州市余杭区警方接到了报警,一个女孩掉进了河里。
警方到达现场的时候,落水的女孩已经获救。女孩和两个救她的人,三个人在河边的土堆上。警察放下梯子,把三个人拉上了河岸。被救的女孩没有受伤,而救人的小伙子扭伤了脚。
对于女孩为什么要跳河,女孩的好朋友小敏说这次落水都是喝酒惹的祸。当天她们朋友聚会,去酒吧喝酒,落水女孩童童因为和家里人闹矛盾,心情不好,喝了很多。
聚会结束后,见童童喝多了,小敏就和另一个朋友小雪,一起送童童回家。当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路上出租车很少,小敏和小雪在路边打车时,身后的童童突然起身,穿过小公园,踉踉跄跄到了河边。
两个女孩发现童童不见了,急忙去找。童童说当时她翻过了河的护栏,趴在上面,站不稳,手就松开,掉进河里了。另外两个女孩吓坏了,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打电话报警。
当时已经是凌晨四点,路上没有什么人,来了一个路人但不会游泳,这时三个小伙子听到呼救声跑了过来。其中一个直接跳下了河,另两个在岸上支援他。
小敏称,当时天很黑,根本看不清河岸有多高,水有多深。警察也告诉记者,从护栏到河里,大概有四米多高,夜晚也看不清河里的情况,危险性还是比较大的。
因为跳得太急,小伙子扭伤了自己的脚,也没有力气再爬上河岸,就将童童拉到了河边没水的土堆上,岸上的另外一个小伙子也跳了下来,想把他们两个人拉到河岸上。但童童不肯上去,于是两个小伙子就陪她坐在那里,等待警察的到来。
之后,警察登记了三个人的身份信息,想要为他们申请见义勇为的奖励。登记后,三个小伙就离开了。
盗窃车内现金
而就在救人事件发生5个小时后,当天早上9点,警方接到了一个报案。杭州市余杭区钟先生报警称,前一天晚上他没有锁车门,丢失了3000元左右的现金,除了现金其他东西都没有少,钱包、银行卡、身份证都在。
警方调取了路边的监控视频,发现2点44分的时候,有三名男子陆陆续续靠近了这辆被盗车辆。过了一段时间,这辆奥迪车的车灯亮了,警方告诉记者,这说明有人开门进入了车内,通过监控还看到有男子站在车边走来走去,显然是在给里面偷的同犯望风。
警方怀疑,这三人就是盗窃车内现金的人。当时街上人不多,警方根据这三人的体貌特征,通过监控录像,一路追踪着他们的行踪。
最后看到他们出现在了一个公园里,旁边还出现了警车和消防车。十分钟后,三个人才从公园出来,走得很慢,甚至直接从警车的旁边走了过去。
处理落水事件的警察证实,公园监控中出现的这三个人,就是当天救人的人。中间的那位男子走路一瘸一拐,正是直接跳下水的那个小伙子。
当时为了给三个人申报见义勇为奖励登记的信息,没想到成了破获盗窃案的重要线索。
内心的触动
警方了解到,这三个人都是20岁出头,不是本地人。警察找到了其中一个嫌疑人的工作地点,发现他已经辞职了。
根据工友提供的信息,警方最终在他们三个常去的一个网吧,找到了他们。
据他们三个人说,他们起初并不相识,由于经常在网吧玩游戏,后来就渐渐熟悉了。他们平常打打零工,有钱了就辞职歇着,上网、到酒吧喝酒,没钱了再接着去找活干。
因为没钱交房租,他们居无定所,晚上住在网吧,甚至有时候会住在废车场的废弃车辆里。
懒得工作,又没钱吃饭,于是三个人就萌生了偷东西的念头。他们没有胆量去砸车窗,只敢去拉车门碰运气,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方式,是因为他们确实见过一些车主没有锁车。
三个人交代,他们总共偷过四次东西,前三次只偷了十几块钱的零钱,还有两包香烟,三个人分着抽掉了,只有这最后一次,在钟先生的车里,他们偷到了比较多的现金。
当天晚上,在偷了钟先生车里的钱后,他们依然没有收手,边走边去拉路边车的车门,不过没有什么收获。后来他们一路闲逛到了公园,听见了呼救声,就前去救了落水的童童。
其中一个男孩小彬说,当天回到废车场,躺在车里,他有些失眠了,一直在回想这一天发生的这两件事,觉得偷东西的时候是很紧张害怕,救人的时候,从去救人,一直到救上来为止,心情是很平静的。这时,小彬的内心第一次有了触动。
但是做了错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目前三个人因涉嫌盗窃,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同时警方也在为他们申请见义勇为的奖励。
来看看网友怎么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包涵副教授,包老师,看来咱们得先明确一下盗窃的概念,像本片里提到的这种情况,他没有锁车门,几个年轻人开门拿了里面的东西,这到底算不算盗窃?
A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我们就能称之为盗窃。车主虽然说没有锁车门,但是这个车子里面的东西,仍旧是属于车主的。这个车主对车里面的东西是有所有权的。咱们不能说因为车门没有锁,车子里的东西,我就可以随便去拿。那如果我家门没有锁的话,那家里面的东西是不是也可以随便去拿?这个不管是从观念上也好,还是从法律上也好,这个物的属性依然是属于所有权人的。那么这个时候对所有权进行了侵害,肯定是可以构成盗窃行为的。
Q2:我们看到警察一方面因为盗窃拘留了这几个年轻人,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奋不顾身地去救人,给他们申报了见义勇为,挺戏剧性的,您怎么看待警察的这种做法?
A2:我觉得警察的这种做法是非常合理的。这两个事件是孤立的,虽然说发生在同一拨人的身上,但是他们是互相孤立的。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奖赏的就应该奖赏,应该受惩罚的就应该受惩罚,我们不能说因为他偷过东西,就给他贴一个罪犯的标签,就以此来抵消了他后面见义勇为的行为。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他做了后面的这一个善事,做了一个义举,就抵消他前面的犯罪行为。法律只是最低层次的一个要求,在法律之上还有道德、伦理等等之类的一些社会规范。所以这一次申报见义勇为,对于这三个年轻人来说,能使他们在以后的成长道路,感受到人性的光芒,和这种人文的关怀,那么他很有可能在以后的道路当中,会走得越来越向善。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戴手铐的救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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