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科书式耍赖”事件肇事者女儿向法院提请解封名下房产
上个月,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引爆了互联网,随后,肇事者黄淑芬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被查封。并且在受害人赵香斌去世之后,法医尸检报告也显示,车祸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到了12月18日下午,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据界面新闻12月19日报道,在肇事司机黄淑芬提交鉴定异议书,唐山市检察院法医对死者赵香斌开始二次尸检之后,受害老人之子赵勇发布微博称,12月13日刘明月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解除房产查封,认为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并指出执行裁定没有开庭质证程序违法。
赵明月(图:界面新闻/牛其昌)
“该房产属于黄淑芬与刘明月的共有财产,按规定法院可以查封。而且法律规定了案外人可以书面提出执行异议的救济途径,此执行裁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赵勇对此向当地法院提交了个人意见称,黄淑芬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建议法院移送公安机关。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赵勇在今年11月份曾发布网络视频称,2015年10月,其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而肇事司机黄淑芬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直至法院判决下达,黄淑芬仍然以种种“老赖”行径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
黄淑芬(视频截图)
据唐山中院对此回应,因黄淑芬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赵勇于2017年9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9月7日,唐山中院执行局第四分局丰润执行大队立案执行。经调查,未发现黄淑芬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和存款。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经进一步调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此外,刘明月名下的两辆轿车,一辆为2014年12月购买的上海大众POLO小型轿车(本案事故车辆),另一辆为2015年11月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KX3小型轿车。目前未查到黄淑芬出资购买的证据。
赵勇表示,经法院查明,该房产的定金、首付款、贷款中都有黄淑芬的出资,黄淑芬和刘明月是母女关系,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按规定法院可以查封。黄淑芬和刘明月选择的还贷期限为5年,每月工资在还贷后所剩无几,实际是为了逃避债务而采取的转移财产行为。
刘明月先前接受采访(图:视频截图)
而刘明月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母亲资助女儿买房是很正常的事情,“房子早在2014年就买了,因为工期拖延等一些原因,直到2015年事发两个多月后才交房并开始办理银行贷款,所以并不是为了转移财产。”
而对于网友质疑,为什么事故发生后选择10年还清而不是30年还清(10年还清每月还款额为6000多元,30年还清每月还款额3000多元),此举有压缩剩余工资来躲避赔偿的嫌疑,刘明月回应称,当时没有意识到事故如此严重,后续会一下子赔偿那么多钱。
目前,对于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一事,界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刘明月及其亲属,但并未得到回复。而关于黄淑芬的最新情况,据其亲属日前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由于赵勇准备告黄淑芬涉嫌犯交通肇事罪,黄淑芬在被法院解除拘留后被转移到当地看守所,目前仍处于在押状态。对于黄淑芬方面下一步的打算,该亲属并不愿透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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