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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因病意外离世女代还款诚信让人敬佩
时间:2017-12-06 10:11 来源: 中国网 点击:

中国网12月1日讯 多年前,父亲因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成为了被执行人,不料履行还款义务的过程中因病去世,女儿秉持为人守信之道主动代父还款,诚信行为让人感动让人敬佩。日前,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特殊的案件。

2012年9月,陈先生购置了一辆货车,雇请老李负责开车运输货物工作,并约定每日向老李支付100元工钱。同年11月13日,陈先生安排老李外出送货,老李驾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伤势过重,老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李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陈先生负次要责任。老李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的死对于一家老小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老李一家落入家徒四壁的困境之中,根本无力赔偿因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于老李已经因事故而亡,且陈先生是其生前的“老板”,事发时老李驾驶的货车在保险期内,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3月,老李的妻儿及父母四人共同将陈先生和涉案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陈先生和涉案保险公司对老李的死亡作出相应的赔偿。

融水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2013年5月10日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达成协议:陈先生同意总共向李家赔偿8万元,先是将保险公司所赔付的2万元直接交给李家,剩余的6万元分6期于2017年10月前全部付清,若陈先生没有按期支付赔偿款,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另外,陈先生不再要求老李一方赔偿因这起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

协议达成后,陈先生按期向老李家属支付赔偿款。然而,2016年5月,老李的家属发现陈先生突然中断了还款义务,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前往陈先生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得知陈先生因病于2016年年初意外离世,且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应终结执行。

然而,陈先生的女儿陈女士看到法官送来的执行通知书,表示自己愿意代替父亲履行生前未完成的赔偿义务。因为陈女士曾亲眼目睹父亲生前对于偿还这笔赔偿款的执着,父亲的努力是为了给逝者家属一个圆满的交代,而她决定将这份诚信传承下去。虽然自身家庭情况也十分困难,但陈女士仍四处借钱为父还款,甚至砍掉了家中唯一的一山木头卖钱,只为能将执行款尽快付清。2017年10月底,陈女士终于按照法院和解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向老李的家属付清了全部的赔偿款,老李一家深受感动,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从法律角度看,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死亡,其子女并没有代其履行执行义务的责任,案件本可终结执行。然而本案中,陈女士作为被执行人的子女,她在父亲过世后仍然坚持代父还款,其行为和精神令人敬佩和感动。

(记者胡永平 通讯员 韦晨 莫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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