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已经剪掉3个女孩的长发了,你的头发又长又美,也让我收集一些。”4月20日21时许,与长发及腰的徐小姐同乘两辆公交车,又尾随数百米后,在合肥巢湖路蓝鼎星河府小区门口附近,一名小伙掏出剪刀,一番拉扯后剪下徐小姐一大把二尺多长的头发,迅速逃离。联想到此前被小伙强迫拍下的多张头发的照片,她吓得赶紧报警。目前,辖区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雨夜惊魂]
姑娘换乘两辆公交 怪异男子寸步不离
4月20日19时30分许,雨未停歇,26岁的徐小姐在明珠广场公交站牌等车。等车的人群中,有个穿西装、留平头的小伙。几分钟后,一辆226路公交车驶来,徐小姐前脚上车,小伙后脚跟了上去。
徐小姐要去蓝鼎星河府的朋友家,上车后才发现226路公交车并不到蓝鼎星河府,“查地图后,我决定先坐车到终点站中绿广场,再转车去朋友家”。
公交车走走停停,徐小姐和陌生小伙始终在一个座位边相邻站着。徐小姐告诉记者,近一个小时后,到了金大塘公交站牌,座位上的乘客起身离开了。面对空座,小伙客气地说“你坐吧,我不累”。她说了句“谢谢”就坐下了。小伙没离开,继续站在她身边。徐小姐用余光看到,小伙时不时偷看她。
很快,公交车驶入中绿广场站。徐小姐下车后,转乘902路公交车。没想到,小伙也跟了上去,坐在徐小姐身后座位上。公交车上人不多,车行顺畅,20多分钟后到了周谷堆公交站牌,小伙跟徐小姐一起下了车。
下车之后继续尾随 强行拍下秀发照片
21时许,下车后的徐小姐一手拄伞,一手拿手机给朋友打电话。走了数百米后发现,之前同乘两辆公交车的小伙突然走到她前面。“难道我被尾随了?”徐小姐犯嘀咕,“不到一分钟,我们走到一个分路口,他向左,我向右,我心中的疑虑暂时消除了。”
再有不到一站路就到了小区门口,徐小姐刻意加快步子,没走多远,消失的小伙又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我看到美女的头发都留到腰部了,挺漂亮,扎起来给我看看。”男子说,“赶紧扎起来,我要拍照片。”
徐小姐不从,小伙挡住她的去路,扯拽她的胳膊,让她无路可走。此时,几名骑电动车的行人驶过,徐小姐向他们求救,没有一辆电动车停下。担心小伙图谋不轨,徐小姐被迫扭过身子,把一头乌黑的长发呈现在男子面前。“我听到了手机拍照的‘咔咔’声。”徐小姐说,小伙拍照后,她警告对方不要再纠缠她,说罢跑着离开。
自称之前剪了三个 还说这是他的追求
徐小姐跑开没多远,小伙又追了上来,伸出胳膊抵住墙,拦住了她的去路。“对方这一次要求更过分。”徐小姐说,小伙一脸坏笑地告诉她,“我今天已经剪掉三个女孩的长发了,你的头发又长又美,也让我收集一些吧。”徐小姐不肯,“那人说,他刚做这一行,收集女孩的头发是他的追求。”
徐小姐手捂头发,还是没掰过小伙的手腕。小伙绕到徐小姐侧面,掏出剪刀,揪住一把长发,“咔嚓”一声,长发瞬间被剪掉了两尺。小伙攥着头发迅速跑开了。徐小姐被吓得半天没缓过神来。
民警介绍,据徐小姐描述,剪断她头发的男子20岁出头,身高1.7米左右,身着深色西装。“徐小姐还说,男子手提的塑料袋中,有一团团黑色像头发的东西”。
目前,辖区警方已备案,进一步调查此事。徐小姐本想拍几张现在的“发型”给记者,觉得太丑,最终拒绝。
[行为分析]
此人大概是恋发癖 女性尽量别激怒他
民警说,该事件中的万幸,是徐小姐身体和财物未受到侵害。
那么,这名男子为何只想要得到徐小姐的头发呢?民警认为,他可能属于恋发癖患者。
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林林认同警方的分析。林林说:“男性的恋物癖包括女性胸衣、长发、高跟鞋、首饰等等,恋上女性的长发也算得上恋物癖中的奇葩。 ”林林认为,“恋发癖”属于一种心理变态,“对于男子来说,他以强迫方式收集女性长发,也许这种刺激性能让其获得心理和生理上的快感”。
“不过,恋发癖患者一般不会威胁到受害人的安全,他要的只是女性身上特有的物品。 ”辖区警方认为,若女性遇上这样的恋发癖患者时,“判断出对方不会伤害自己的情况下,且又无法及时脱身,一定的顺从比反抗更能保护自己”。
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梅称,根据最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小伙以强迫方式剪掉女子长发的行为,侵犯了受害女子人格权中的身体权。受害女子可以依法起诉男子,挽回自身损失。
[相似事件]
雨天街头打着伞 两尺秀发突然被剪
据大河报 2013年11月8日14时40分,河南郑州,张女士打着雨伞,提着包走在上班路上。她走到航海路大学路口浦发银行门前人行道上时,突然感到雨伞后有异样,她下意识地护住包,想不到刹那间,两尺多长的秀发被人剪走了。
目击者焦先生看到剪掉张女士头发的男子向北跑了。记者采访张女士时,她说:“剪我头发的男子20多岁,穿深色夹克,跟随我300米左右。 ”事发后,张女士报了警。
“剪刀手”神秘语言
“扎起来给我看看”,“我刚做这一行”,“收集女孩头发是我的追求”,“我今天已经剪掉三个女孩的长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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