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王培民)去年,小红(化名)和舅舅“登记结婚”了,今年初,小红要离婚时,舅舅却索要经济补偿,否则不离。这究竟是咋回事?外甥女为啥会和舅舅“结婚”?
想生二孩又怕被罚
先离婚再和舅舅领证
数日前,小红来到韩城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小红的离婚诉求不妥当,应当以宣告婚姻无效为诉求。
据法庭了解,2015年7月,小红想与丈夫生二孩,但因当时二孩生育政策尚未出台,为躲避超生处罚,小红便与自己年龄相当的舅舅协商,说好小红与丈夫离婚后与舅舅假结婚,等孩子出生报上户口后再与舅舅离婚。很快,小红便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又与舅舅在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去年10月,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小红便提出与舅舅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但是舅舅却要求小红给他经济补偿,否则不离婚。无奈,小红近日只好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近亲结婚属无效婚姻
法官了解真相后认为,小红与自己舅舅结婚属于法律上禁止的近亲属结婚,其诉讼请求应当是宣告婚姻无效,而不是起诉离婚。2月28日,在法庭指导下,小红变更了诉讼请求。韩城法院已正式对该案立案,案件正在审理中。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小红与其舅舅结婚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虽然小红与其舅舅隐瞒事实真相在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无效。
邓建军认为,民政部门结婚登记声明书中有对禁止结婚、不予登记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的告知,还有“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条款,声明人还要签名,小红与其舅舅的行为涉嫌违反《婚姻法》,应受到相应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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