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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子为生二孩假离婚 妻子却跟别人好了
时间:2015-08-20 10:1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广州市民陈某一心想要二孩,后来竟想出馊主意:跟妻子假离婚!没想到,前脚刚与妻子离婚,妻子后脚就跟别的男人好上了……

  假离婚的故事,广东还有不少,动机各不同,有的甚至借假离婚的幌子达到真离婚的目的。受访的婚姻法律专家表示,我国法律中虽然没有关于假离婚的规定,但假离婚的实际效果与真离婚一样,一旦假离婚成真,一方要想回过头来重新分割财产很难。

  假离婚后妻子“出轨”

  陈某家住广州市萝岗区。由于想生二孩,他与妻子马女士假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没想到的是,假离婚后的马女士却与另一男人包某华产生了暧昧。

  2014年7月28日凌晨,因马女士深夜未归,陈某便电话联系马女士询问其去向,发现是包某华接听电话后,他火冒三丈,携带着一把菜刀就外出寻找马女士及包某华,并电话联系阿马(化名,另案处理)帮忙寻找上述二人。

  丈夫提刀“捉奸”砍人

  当天凌晨2时30分许,陈某及阿马在广州市萝岗区凤凰山公园内发现马女士及包某华。见此情景,阿马上前掌掴马女士,陈某则与包某华发生扭打。

  在这一过程中,陈某用菜刀挥砍包某华头部、胸部、背部等处,导致包某华受伤。包某华则挥拳殴打陈某面部,致陈某牙齿脱落2枚。后来经过法医鉴定,两人的损伤程度都已达到轻伤二级。

  五天后,陈某及阿马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他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发之后,陈某已赔偿包某华人民币6万元,并且获得了谅解。

  被害人也负有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

  法院还指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自首的具体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同时,陈某持械伤害被害人,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重处罚。

  “被害人对本案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本院对被告人陈××酌情从轻处罚。此外,陈××具有悔罪表现,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陈某的悔罪表现,法院认为对陈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为此,法院近日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说法

  离婚没有“假的”

  “‘假离婚’只是大家通常的说法,客观上是不存在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律师宁媛表示,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假离婚的规定。

  “如果一对夫妻按照正常的手续办理了离婚协议和手续,那么这个离婚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宁媛表示,这也就不需要、也不存在单独的法律规定来对“假离婚”进行规定。

  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丁保银则表示,虽然社会上有很多假离婚的现象,比如夫妻间采取假离婚的方式来规避限购政策等,但民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一般都是按真离婚来处理。

  后果

  小心“假戏真做”

  假离婚的背后多隐藏着一些不想为外人知晓的“秘密”,而其中的风险亦不言而喻。

  宁媛说,假离婚的主要风险在于“弄假成真”。她表示,由于夫妻间说好了是“假离婚”后再复婚,导致一些当事人在离婚手续、财产分割或者债权债务方面疏忽大意而未充分考虑。一旦一方在假离婚后“假戏真做”,那么当初“假离婚”时签的协议便很难“反悔”了。

  宁媛说,她以前就碰到过类似例子:当时,夫妻两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买房而“假离婚”,假离婚时约定了房子归一方,但离婚后,另一方就真的离了。可之前的协议约定了房产归某一方并且未要求补偿,导致事后很难“翻盘”。

  “从对自己负责的角度讲,尽量不要‘假离婚’。”宁媛说,当事人在做决策、选用这种手段时,要慎重考虑,尤其是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问题时,要提防事后的风险。

  链接

  假离婚都有啥“内情”?

  为孩子出国,为转移财产,为真离婚而假离婚……

  假离婚都有啥“内情”?

  记者梳理发生在广东的假离婚案件发现,假离婚的理由、动机真是五花八门:

  ●为了小孩出国: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2014年判决的一宗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里,黎女士称,她与丈夫蓝先生曾在2004年7月登记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房屋在离婚时并没有作分割和处理。时年51岁的蓝先生提出,当时所谓的离婚是假离婚,是因为小孩要出国,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办很多手续,所以当时是假离婚,如果是真离婚,不可能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双方还是共同生活在一起。

  ●为了买二套房:在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今年4月判决的李某起诉胡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胡某说:他们夫妻两人第一次登记离婚,是因为买第二套房而假离婚,原告父母均知道此事,其实原、被告两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审理的一宗居间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朱某提到,在买房商谈的过程中,原告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明知其不具有购买资格的情况下,力促其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的工作人员廖小姐提议我们办理假离婚以获取购房资格……”

  ●为了转移财产:在深圳市中院今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的追偿权纠纷案中,提及了一对夫妇李某与胡某二人为了转移财产而假离婚的事实。

  ●为了真离婚而假离婚:黎可伯与罗某媚婚后性格不合。罗某媚意欲离婚,黎可伯执意不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罗某媚对黎谎称其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后,其前夫会赠予其一栋楼房,并要求以“假离婚”之名与黎可伯离婚。在罗某媚的多番要求下,黎可伯与罗某媚于2014年2月1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离婚后,黎可伯发现罗结交了新的男友康某,遂心生怨恨欲杀害罗某媚。2014年6月21日15时许,黎可伯携带事先购买的水果刀并利用偷配的钥匙进入罗某媚暂住的江门市江海区新华造纸厂宿舍104房,并于当天砍击康某、罗某媚,致罗某媚重伤二级。今年5月,黎可伯被江门市中院一审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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