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0月27日电(翟安)长沙市公安局27日对外通报,经过半年多的缜密侦查,长沙警方成功捣毁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犯罪团伙。初步核查该团伙涉案银行卡涉及全国各地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79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今年4月,长沙警方接群众举报有人以高额报酬大量租用他人银行卡,后掌握了以台湾男子郭某嘉、湖南岳阳人李某为首,大量租用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照片)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犯罪团伙。
10月15日,专案组400余名警力分成90个抓捕小组,在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湖南等5省的11个地市集中收网,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现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00余件,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75个。
经调查,2019年5月,郭某嘉认识了台湾人“小杰”和长沙某市场台湾展馆负责人李某。“小杰”自称在台湾做线上娱乐博彩,需大批个人银行卡收取结算赌资,并以每张卡每月2000元的报酬,租来郭某嘉、李某名下银行卡。
为获取更大非法利益,郭李二人先后发展了19名下线“车商”,再在全国各地发展100余名下线“法人”,开办大量银行卡“四件套”,同时提供给“小杰”和另一名台湾上线“尼克”。
为加强对各“法人”的控制,该犯罪团伙要求“车商”必须与“法人”签订协议,规定“法人”在办卡、解封、解冻等方面须履行的约定,一旦银行卡被冻结处置,“法人”必须去银行解封解冻,并取出卡内余款,存入上线指定的回款账户。两名台湾上线按月租形式给“大车商”郭、李二人支付报酬,经层层抽成后再支付给“法人”。
郭、李等人收集“四件套”后,李某和许某负责逐一测试,按照“尼克”“小杰”的要求将U盾和手机卡或他们提供的手机邮寄至深圳某物流公司,该公司员工黄某平(广东茂名市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收到后立即将U盾、手机卡和手机等重新打包,再通过物流公司转运至台湾,最终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经初步查证,2019年12月至今,该犯罪团伙提供各类银行卡“四件套”580余套,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非法获利共计450余万元。
目前,郭某嘉、李某和赵某成等19名“车商”,颜某康、李某权等52名“法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犯罪团伙涉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多项罪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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