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从马达加斯加等地走私来的辐纹陆龟、苏卡达陆龟、赫尔曼陆龟、豹纹陆龟等野生濒危物种为国家法律禁止买卖,但一些人为了赚取非法利益或满足个人喜好,仍然不顾风险做起了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生意”。8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对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班某、张某等被告人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作出判决,17名被告人均被定罪量刑。
班某本是一个合法经营宠物网店的店主。一个偶然机会,他发现从马达加斯加等地走私来的辐纹陆龟、苏卡达陆龟、赫尔曼陆龟等,因为外观漂亮,在养龟圈里很受欢迎。自认为发现了“商机”的他,开始在网上了解陆龟的相关知识,同时,他也了解到这些陆龟都是国际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买卖,有人因为买卖这些陆龟被判刑。但这些陆龟在养龟圈很有市场,抱着侥幸心理,他还是走上了买卖陆龟这条路。
自2017年9月开始,班某用百度贴吧账号,在各个陆龟贴吧内发布销售陆龟的广告帖。因其“诚信经营、价格合理”,而且“售后无忧”,一段时间下来,在陆龟商圈里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其客户遍布天津、上海、沈阳、深圳、兰州、福州、温州、西宁、贵阳、宝鸡、本溪等地,这些陆龟“爱好者”通过百度贴吧里的广告添加班某的微信购买陆龟,如果觉得不错,还向身边同样爱好陆龟的朋友推荐。
2018年3月,张某在百度贴吧上浏览到关于陆龟买卖的帖子,里面有关于各种各样陆龟的科普,也有买家、卖家在此进行沟通、交易。张某被一则卖陆龟的广告吸引,根据指引,他添加了卖家班某的微信。通过朋友圈的图片和视频,张某对这些色彩艳丽、花纹奇特的陆龟产生了浓厚兴趣。经过仔细挑选,他选中了一只辐纹陆龟,其四肢及尾部是黄色,背甲盾片隆起,布满黄色辐射纹,看起来确实独特而美丽。张某也在百度贴吧上了解到,辐纹陆龟属于濒危动物,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的物种,禁止买卖,交易辐纹陆龟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在猎奇心理和侥幸心理的趋势下,张某仍然决定购买,并和班某谈妥了交易的价格。
班某发来一个链接,宝贝名称显示为“波兰血统纯正布偶猫”,但其实买卖双方心知肚明,链接为猫,实则为龟。张某按时付款拍下,班某还关照张某:“收到货之后拍个开箱视频,好的话,帮我也宣传下。”没几天,张某便收到了一个以“海鲜”为名的快递,他知道,购买的陆龟到货了。此后,张某又陆续向班某购买了2只苏卡达陆龟、1只赫尔曼陆龟,饲养在其位于扬州市某饭店的宿舍内。
张某养在宿舍的奇异陆龟很快被附近群众发现,并被举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循线追踪,不仅抓获了卖家班某,同时抓获了向班某购买陆龟的十余位买家,侦破了分布在全国多地以班某为首的17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虽然这些陆龟买家自称购买陆龟纯属出于爱好,买回后也精心饲养,但是,这些陆龟属于热带龟,并不适合在中国生长,加上快递远程运输,其间,数只陆龟死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班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出售陆龟共计25只,销售金额超过11万元。经鉴定,其中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I的物种辐纹陆龟共16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II的物种胫刺陆龟(俗称苏卡达陆龟)、赫尔曼陆龟、豹纹陆龟共9只。我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非原产我国的《公约》附录I和附录II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已依法被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班某系情节特别严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张某等16名被告人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8月30日,班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 上一篇:安徽含山警方破获特大非法经营案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