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月7日电 题:南通昆明警方联手破特大虚假销售口罩案 现场缴获现金309万
故意编造有低价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吸引微信好友购买,短短数天时间,获利逾300万元。2月7日,南通市公安局对外通报,南通、昆明两地警方联手,经缜密侦查,迅速摧毁一个利用疫情跨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名,当场缴获犯罪所得的309万现金。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需求暴增。1月24日,云南昆明的安女士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看到好友韦某某在朋友圈发布出售N95口罩的广告。在了解到对方进货渠道是两人共同的微信好友陈某某后,安女士主动联系陈某某。
两人商定,由安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广告,再将其收到的订货信息转发给陈某某,待确认货单后,安女士再以日结的方式支付货款。“广告发出后,我这几天就收到800余单订单。”安女士说,陈某某称自己有大量口罩出售,且价格低廉。由于两人以前认识,于是轻信了对方。
然而到了1月29日傍晚,安女士发现自己及其客户均未收到过陈某某发来的货物,且联系不上陈某某,这才察觉到被骗,连忙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她已经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支付了150余万元货款。
昆明警方接报后,很快明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真实身份,目前可能藏匿在江苏南通,于是层报至公安部将案情通报给了南通警方。
2月4日上午,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通报后,联合崇川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经研判,南通警方锁定陈某某一直在南通市区活动。
当天下午,民警通过视频侦查,一路追踪,不仅在南通市区一小区门口成功发现陈某某的踪迹,而且还发现陈某某近期与数人频繁接触。民警判断,其中应该就有其同伙。
“都戴了口罩,无法辨认身份。”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童菲说,虽然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视频中出现的同伙面貌难以辨认,但他们通过外围调查和研判,这一以陈某某为主的诈骗团伙很快浮出水面,另外的团伙成员身份也逐一明确。抓捕时机成熟。
2月4日23时许,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崇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陈某某的暂住地成功将其抓获归案。至5日下午,另外王某某、陆某某、汪某某等3名团伙成员也相继落网。
根据交代,2月5日下午,民警在陆某某家车库内起获两个行李箱,里面塞满了骗得的309万现金。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瞿建表示,这起案件两地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但受疫情影响,此案由南通警方接管,方便开展后续工作。
据陈某某交代,春节前,自己察觉到卖口罩的“商机”,尽管没有货源,但还是从网上下载了一些口罩的广告,并以极低的价格通过微信广泛宣传,吸引人询问购买,为了最短时间骗取更多的钱财,甚至还设置了一万个起卖的“门槛”。
南通警方初步查明,该案受害人涉及云南、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由于“销售”火爆,期间,陈某某请汪某某整理受害人求购的口罩数量以及虚假的发货地址、发货单号等内容,以供陈某某进一步取信受害人,实施诈骗。1月29日,王某某驾车帮助陈某某前往银行取出违法所得的309万元,并前往陆某某家,将现金藏匿在车库中。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众人还将聊天记录以及电脑里的文档删除,并购买了新手机使用。
令人紧张的是,陈某某到案后,民警发现其体温偏高带有感冒症状,对其测量体温,结果为38℃。由于其接触人员众多,且是节前从外地返回南通,专案组迅速决定,对陈某某进行隔离,由实施抓捕时与犯罪嫌疑人有过直接接触的4名民警负责观察和审讯。后经检测,排除新冠肺炎。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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