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两名艺人赵丹(艺名胖丫)、郭静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
赵丹和郭静都出生于1986年,案发前均为本山传媒的艺人。公开信息表明,赵丹参演过电视剧《马大帅3》,和本山传媒旗下演员杨冰(艺名杨树林)为夫妻关系。判决书的内容显示,她们所销售的假药实际上为一款“纯中药减肥胶囊”,这款白绿相间的胶囊没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
公开报道显示,赵丹通过三年努力,曾从230斤瘦到110斤。“2016年我在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和王某1。”赵丹供述称。
2016年初,赵丹为销售胶囊发展郭静和另一名被判刑的人员王某1帮助其从事销售活动,并通过直播平台推介两人的微信号。记者发现,赵丹在映客直播的账号“胖丫赵丹”拥有五十万粉丝,目前,其直播和视频均已被删除。
此后,上述被告人在位于北京东城区的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通过直播、微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该胶囊。此外,郭静和另外两名人员对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通过微信与购买者联系,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其中,赵丹和另外两名人员合计销售120余万元,郭静销售18900元。
赵丹、郭静等人在宣传时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但多名证人证言及书面证明材料证实,减肥胶囊的价格基本为1900元一瓶,服用后出现了口干、心慌,甚至休克、晕厥等不同程度症状。东城区食药监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在案扣押的白绿胶囊中检测出西药成分“西布曲明、酚酞、氟西汀”。
东城区食药监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2018年2月7日、8日,赵丹、郭静相继被抓获。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对两人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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