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事案件>
安徽安庆闪爆事故致5死3伤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17-12-19 09:21 来源: 中安在线 点击:

  “安庆4·2爆燃事故”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今年4月2日,安庆市大观开发区万华油品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公司)发生闪爆事故,事故致5死3伤。 12月15日,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了《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2017.4.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该起事故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指出,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人:张增保(万华公司总经理、实际负责人)、潘健(江苏泰兴盛铭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两人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于2017年5月10日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龙江、潘桂盛、母勇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祝含军(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因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有10人,包括:戴圣(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任士图(大观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汪鑫(大观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敬忠(大观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成德(大观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汪海(大观区环保局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章兆万(大观区环保局局长)、程刚(2017年1月起任大观区委常委、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丁庆(大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健(2017年1月起任大观区副区长,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有:万华公司和盛铭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分别处以人民币69万元罚款。

  对大观区区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大观区区委书记给予批评教育。行政问责的单位包括: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环保局以及大观区人民政府。(许家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