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婚妻子骑车载着同事迎面过来,不但没与其打招呼,反而拐弯走了,辛某便认为妻子是嫌弃他在路边摆摊卖水果丢人,遂持水果刀将妻子扎伤致死。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鉴于辛某系自首且积极施救并赔偿,医院对被害人的抢救也存在一定过失,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
□案情 男子因琐事杀妻
辛某现年35岁,案发前在路边摆摊卖水果。
法院查明,去年6月28日16时许,辛某因琐事对其妻(殁年33岁)孙某不满,两人在孙某的单位院内发生争吵,辛某持卖水果所用尖刀猛扎孙某腹部一刀。孙某受伤倒地后,辛某与他人一起将孙某送至医院抢救,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辛某与妻子孙某于去年4月28日结婚,而孙某与前夫育有一女。事发时,两人正好结婚两个月。
孙某的家属于当日在医院报警,报警时辛某在场并在医院等候直至警察到达医院将其抓获。到案后,辛某对于案件主要事实予以供认。司法鉴定显示,孙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医院对孙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与死亡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
庭审中,辛某的辩护人认为,本案系激情犯罪,辛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对孙某采取了积极救助并赔偿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建议对辛某从轻处罚。
□供述 疑卖水果遭嫌弃
案发当天,辛某开着面包车在丰台区某村的三岔路口摆摊卖水果。辛某供述称,下午4点45分左右,他看到妻子骑着电动车载着同事王某路过。按正常情况,妻子应该直行回家,但她却右转走了,没有理他,“近期我摆摊不挣钱,还欠着8万多元外债,她不帮我,还时常表露出看不起卖菜、卖水果的”。
辛某认为妻子无视自己,打电话生气地质问妻子为什么绕着他走,并问她在哪里。辛某称,他在电话里与妻子发生了争吵,就收拾好水果摊去找妻子,“见面后,我指责她并提出了离婚,妻子说‘谁不离婚谁孙子’”。
辛某听后一怒之下从车里拿出水果刀扎了妻子腹部一刀。见到妻子倒地,辛某让妻子同事赶紧拨打120,但120说过不来。后开车将妻子送到医院抢救。“当时我想自杀的,但不知道谁把我的刀给夺走了。”辛某说。
□判决 一审获刑12年半
被害人孙某的同事王某在证言中称,当天她和孙某以及孙某的女儿去取快递。孙某的老公在路边卖水果,当时他们路过并没有看到。而孙某的老公误认为是看不起他,在单位院子里,孙某的老公持刀扎了孙某。
孙某被扎伤时,孙某的女儿目睹了一切。孙某的女儿在证言中称,当时继父辛某跟母亲争吵并说第二天离婚,随后继父从车上拿了一把西瓜刀朝妈妈走来,“我站在我妈面前挡着,他让我走开,后走到我妈面前,我看见我妈倒在地上流血了,没看见怎么扎的”。
法院认为,辛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因琐事竟持刀扎刺其妻孙某腹部致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辛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无拒捕行为,到案后供认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其案发后积极对孙某实施救助,其亲属代为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中的过失与死亡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等情节,可对辛某从轻处罚。
综上,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专家说法
如何避免自卑导致应激犯罪
北京红茶紫烟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孙志承表示,这起案件是因行为人“失常和失控”而发生的案子,被犯罪心理学称为“偶发性的应激犯罪”,属于情绪性动机(又称感情冲动型犯罪)犯罪中的一种。为何平时还算老实、平和的人,在应激状态下会出手杀人?孙志承认为,当大脑处在空白状态下时,难以恢复,令其思维狭窄,自控能力减弱,理智分析受到抑制,情绪就暂时性地处于失控状态。这类人的意志品质不坚定,抗挫折能力较差,面对困难时喜欢一味怨天尤人,悲观失望,习惯性地将困难扩大化。
有自卑心理的人,常寻求自卑的补偿方式。如有的人会以自负的形式掩饰自卑等。当他们以冲动、好斗来作为补偿的方式时,其行为就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
孙志承表示,行为人过激杀人很可能与其从小的性格、与原生家庭的教育模式和教养人的关系有一定的原因的。所以要学会疏解不良情绪,如果自己无法疏解,就要学会向亲人、朋友、同事等寻求支持。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则需要接受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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