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江门讯(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张洁芳)打着前妻男友破坏其家庭的旗号,云南男子聂某纠集他人强行掳走前妻陈某及其男友张某,殴打并索要“精神损失费”两万多元。昨天,记者从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获悉,因构成抢劫罪,聂某近日被鹤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夫妻异地打工 幸福婚姻触礁
聂某读书不多,念完小学便辍学了,22岁时因犯拐卖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出狱后他认识了陈某,两人婚后育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原本幸福平淡的婚姻生活因为分居两地打工以及张某的介入戛然而止。
据聂某落网后供述,2015年初,自己与妻子陈某到江门打工,自己在恩平上班,而陈某则在开平工作。仅过了两个月,聂某就听说妻子跟一名男子过往甚密。2015年6月,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心有不甘 蓄谋报复第三者
“因为他毁了我的家庭,不报复他难解心头之恨。”这是聂某策划这起报复事件的初衷。2015年9月,陈某需要使用身份证,但她的身份证还在前夫聂某手上,于是陈某就致电聂某索要身份证。聂某认为这是一个报仇的好时机,就以归还身份证为由,约陈某及张某在鹤山市一医院门口见面。
9月25日9时许,未察觉异常的陈某二人如约而至,聂某则驾驶一辆小车搭载李某、杨某、陆某等五人(均另案处理)到达约定地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聂某及其同伙兄弟一下车就对陈某、张某二人拉扯殴打,并强行将两人押上小车。小车行驶至鹤城镇一处隐蔽的空地停下,聂某在该空地对陈某二人拳打脚踢泄愤,并以张某破坏其家庭为由威胁张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6000元。因张某所带银行卡内只有10000元余额,聂某就逼张某写下欠款16000元的欠条,然后驾车搭载陈某、张某到农村信用社,用张某的银行卡在柜员机取款10000元。
事后,聂某驾车将陈某、张某送回上述医院门口,并与同伙人员瓜分赃款。今年1月,公安机关根据线报到江门市新会区一家具厂将聂某抓获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聂某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一审判处聂某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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