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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生新变数!尸检报告还能不能按时出?
时间:2016-06-27 08:31 来源: 环球网 点击:

 

 

雷洋(资料图)

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师钱列阳、公孙雪25日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递交《法律意见书》,提出“因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相关法规、网传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资质存疑”,建议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

自5月13日雷洋案件启动尸检程序后,雷洋尸检结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结果将直接关系到该案件的定性。就在人们根据“专家预计的30左右出结果”而判断该结果即将出现时,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师钱列阳、公孙雪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递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提出“因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相关法规、网传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资质存疑”,建议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

在这份《意见书》中律师提出:

邢某涉嫌渎职犯罪一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雷洋家属的意愿,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鉴定,雷洋家属及其委托的专家辅助人在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

辩护人认为,本案法医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规定,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已经不具备中立性,难以排除干扰开展鉴定;同时该机构虽有鉴定资质,但历年来开展业务已经积累了一些争议纠纷,从专业技术角度看,难以保证鉴定工作质量。

钱列阳进一步说道,在指定鉴定机构时,涉案警察还没有聘请律师,所以指定鉴定机构时没有涉案警察的声音是正常的,但目前既然已经委托了律师,律师就有义务从程序上做到没有瑕疵。

对于网络上传言鉴定机构法律资质存疑一说,钱列阳表示,由于他们都是随后接手的案件,与鉴定机构不存在任何关联,如果网络传言属实,那么就存在3个层面的问题:

鉴定人资质、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结果是否有效的争议,为了确保以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不再因鉴定机构存在争议,建议检察机关应依法更换司法鉴定机构。

对此,为雷洋一方提供法律援助的京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有西25日晚随后发表了声明,声明中说:

就雷洋案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质疑尸检鉴定机构资格和效力问题,被害人雷洋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

1、本案侦查机关至今未向任何一方送达尸检报告,亦无任何结论告知和公布,其辩护人提出质疑,缺乏任何事实依据。

2、鉴定机构确定,系由侦查机关选择三家在检察院备案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由家属和律师选择一家意向,并最后由检察院确定,家属并不认识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存在鉴定机构有利害关系不中立问题。嫌疑人律师纯属猜想臆测。

3、明正鉴定中心有司法鉴定资质并经审核备案,鉴定人资格由检察院审核确认有效,无任何法定回避情由。北京市、昌平区两级检察院派法医在现场,全程监督检验,程序无任何问题。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节,本案鉴定程序完全依法进行,无任何瑕疵。在尸检结论迟迟未公布,嫌疑人辩护人未见鉴定报告只言片字的情况下,仅凭媒体报道,无端质疑鉴定程序先发制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程序。异议和申请另行鉴定不能成立。其目的,是为了干扰、拖延鉴定结论的及时作出。

5、鉴定意见和鉴定程序是否有问题,被害人律师将在收到鉴定报告后,进行认真研究,再决定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此前将一直要求侦查机关保存遗体,以便复检。

6、雷洋尸检进行后,已经一个多月,死因结论早应作出。我们希望侦查机关立即向被害人、嫌疑人各方,依法告知检验结论,并告知嫌疑人涉嫌罪名和对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情况。回应各方关注,消除社会疑虑。

涉案警察辩护律师背景

另据法制网消息,记者了解到,雷洋案的另一名警察的代理律师为上海刑辩律师翟建。

另外三名辅警的辩护律师分别为京都律师所律师韩嘉毅,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晓虹,另一名辅警律师尊重本人意愿暂不透露。

钱列阳,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承办过刘晓庆涉税案、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等

翟建,现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韩嘉毅,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主任。

杨晓虹,现任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雷洋案时间轴

5月9日

警方称雷洋身体不适送医后死亡

5月7日晚,雷洋在北京离家后身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9日21点24分,北京昌平警方在官方微博中通报该事件时称,5月7日20时许,警方接群众举报,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依法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当晚在该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6名。期间,民警在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洋带回审查时,雷洋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在将雷洋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雷洋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10日

家属要求尸检并公布执法记录仪视频

5月10日,雷洋家属和律师先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治安支队、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及昌平区检察院,提出尸检诉求,并希望警方能够公布执法记录仪视频,还原真相。

5月11日

警方二次通报:视频拍摄设备被摔坏有物证证实雷洋嫖娼

5月11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昌平发布《关于一名涉嫌嫖娼男子在查处过程中突发死亡的情况续报》,称雷某在逃跑过程中激烈反抗,不但咬伤民警,还将民警拍摄设备打落摔坏。此外,有相关物证可证实雷某存在嫖娼行为,并支付了200元嫖资。

昌平警方还表示,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昌平检方已依法介入调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将派法医协助参与调查。

5月11日:当事民警接受媒体采访公开回应

5月11日,此次出警的的现场指挥员、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接受了央视新闻记者的专访。他表示,由于当天是便衣行动,警方当晚并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而是用手机进行了录像。

“刚开始是我拿着手机”,但是盘查过程中,“我们是控制的时候,他有激烈地抗拒、反抗,所以导致我们都倒地了。当然,客观上他不是故意要把我手机弄坏了,是这个过程中手机摔地上了,就坏了。后来录像是让别人给录的”。当记者提出要看一下手机录像视频时,警方表示将在适当机会向媒体公布。

5月17日

5月17日上午,雷某家属吴某某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报案书,要求市检察院对昌平公安分局办理雷某涉嫌嫖娼的相关警察、辅警立案侦查。

5月19日

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表示,鉴于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先已接收雷某家属控告并已依法开展初查工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依法进行督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已依法将吴某某的报案材料移送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处理。

随后,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对雷洋案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决不护短。

6月1日

北京市检察院今日上午发布通报,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邢某某等五人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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