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男子留遗书称“爱你一万年”
纠缠有夫之妇遭拒将对方夫妻砍成一死一伤
纠缠有夫之妇被拒,竟将对方夫妻砍成一死一伤,之后自杀未遂,还留遗书称会“爱你一万年”。昨日,东莞中级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于日前对犯故意杀人罪的陈仙锦依法执行死刑。同时被依法执行死刑的还有在另外一案中犯抢劫罪的黄明万。
纠缠人妻不成 砍死对方丈夫
2012年,陈仙锦在东城某机械加工厂(以下简称“机械厂”)务工期间,结识了在机械厂隔壁皮具厂(以下简称“皮具厂”)做保安的邓某春及其妻子杨某然,陈仙锦常到皮具厂找邓某春、杨某然玩,并对杨某然以姐姐相称。
没多久,陈仙锦对杨某然暗生情愫,还向对方表露了心迹,被杨某然拒绝,但陈仙锦依然对杨某然纠缠不休。2013年4月起,邓某春因陈仙锦纠缠杨某然等事不再让陈仙锦进入皮具厂,陈仙锦遂两次在机械厂挨着皮具厂保安室的地方播放音乐进行骚扰,并与邓某春发生冲突。
同年5月4日1时许,陈仙锦持刀进入皮具厂保安室,对熟睡中的邓某春、杨某然乱砍,致邓某春失血性休克死亡,杨某然受了轻微伤。随后,陈仙锦用电线将杨某然捆住,写下遗书后逃回机械厂宿舍,喝下老鼠药,又用刀割脖颈、手腕,自杀未遂。
陈仙锦在遗书中明言对杨某然的“爱”: “今晚杀人不得已,我太爱我阿姐了,我答应她爸妈不伤害她,我做到了,我得不到她的心,我死,留她好好活在世上。”陈仙锦还在遗书中称,他对不起杨某然,更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她的家人:“今生缘分已尽,来世再聚,我要爱你一万年。”
法院认为,陈仙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仙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劫杀司机沉尸 男子被判死刑
另外一宗案件是,2011年3月,黄明万提议抢劫司机吴某川,其同伙黄某兴表示同意,二人为此准备了匕首、绳子等作案工具。同年4月18日19时许,黄明万以租车为由打电话将吴某川骗出,与黄某兴到谢岗镇某卫生站附近坐上吴某川驾驶的小型面包车。
当车行驶至谢岗镇格塘村一空地时,黄明万借故要求停车,黄某兴、黄明万两人用匕首捅刺吴某川,致吴某川当场死亡。两人拿走吴某川的现金500余元及手机,还将吴某川的尸体沉入水沟。
法院审理认为,黄明万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且具有抢劫致人死亡的情节,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系共同犯罪中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应依法惩处,遂以抢劫罪判处黄明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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