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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人事不省遭弃室外被冻死 酒友受审(图)
时间:2009-08-01 09:4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本报讯(记者邱伟)因把醉酒的同伴扔在室外导致其被冻死,两名男子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今天上午两人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

  被告人张某和王某都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们与22岁的被害人宋某是不错的朋友。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2日23时许,3人在东城区一家驴肉馆内就餐并大量饮酒。次日凌晨结账时,宋某已喝得人事不省,张某、王某将醉酒的宋某带离饭馆,将宋某拖至张某租住的东城区钱粮胡同一未完工的改建房内,后离开。7时许,宋某被发现已死亡,经法医鉴定宋某符合酒精中毒后冻死。被告人张某、王某随后被查获归案。

  法庭上,两名被告显得很平静。张某说,他记不清当晚几点钟离开的饭馆,只记得当时走路晃晃悠悠的,宋某更是醉得一塌糊涂,摔倒在地,被扶起的时候,宋某已没有反应了,还打起了呼噜。

  张某和王某只好拖着宋某走,路上两人买了瓶矿泉水,往宋某脸上冲,可宋某依然不省人事。因为不认识宋某的家,两人只得把宋某拖回了自己的住处。张某说,进了院子后,他们一点儿劲儿也没有了,就干脆把宋某扔在了院子里,自己进屋酣睡起来。

 

  “你想到会给宋某造成什么后果吗?”公诉人问。“没有”张某回答。“想过给他盖被子吗?”“没有。”“你在房间内都因为冷要盖被子,被害人在外面为什么没有想到给他盖被子?”“就想着通通风,让他凉快凉快。”张某回答。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过失致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名词解释 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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