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速交警1日在京昆高速西汉段涝峪口安全检查站,开展大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据悉,交警部门使用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秒识别”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此举大幅提高了查处效率,有效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3月24日5时35分,京昆高速陕西西安境内朱雀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货车追尾重型半挂货车,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致驾驶员当场死亡。经调查,小型货车在碰撞前未采取制动措施,具有重大的疲劳驾驶嫌疑。西安高速交警统计,2020年在西安辖区高速公路涉嫌疲劳驾驶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共有23起,占总量的53.5%,且基本为大型货车。
据介绍,系统能够自动采集对比货车动态监控平台的数据,并将数据1秒钟回传执法终端,展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详情。
西安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疲劳驾驶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更容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
记者现场看到,在交警执法现场设置了疲劳驾驶强制休息区,违法驾驶员被交警现场处罚后,再带到强制休息区进行休息,休息20分钟以上的违法驾驶员才会被交警放行。
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西汉中队中队长梁文表示,“疲劳驾驶”与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相比,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界定难,致使违法车辆因为无法认定“疲劳驾驶”未得到应有的处罚,而运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能够快速初步识别车辆违法嫌疑,只需进一步和驾驶人确认即可,大幅提高了查处效率,有效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据了解,西安高速交警近期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以来,已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45例,与2020年查处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总量持平。
- 上一篇:一男子扔未熄灭烟头引发山火被刑拘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