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其他案件>
父女以5万元卖掉女儿私生子 二人同罪被起诉
时间:2017-05-15 14:29 来源: 法制日报 点击: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富县一对父女以5万元卖掉女儿的私生子。

  2015年,被告人白某产下一男婴(系婚外生子),白某之父因孩子系私生子,便想着把孩子卖掉。后经人介绍联系到外地一对婚后多年未生育的夫妇,便将刚生下3天的男婴以5万元的价钱卖给这对夫妇。

  检察官在提讯白某父女时,二人辩称其将孩子送养他人,收取的5万元为“营养费”和“感谢费”。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的重点在于如何区分普通的民间送养行为和以送养为名的出卖子女行为。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但该起案件白某父女显然以非法获取巨额钱财为目的,将所生之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