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其他案件>
男子假释期内肇事逃逸 数罪并罚直接收监
时间:2016-12-26 10:43 来源: 中国江西网 点击:

  中国江西网芦溪讯 刘玲、记者陈建新报道:芦溪男子黄某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刑,结果在假释期内再度交通肇事。12月24日,记者获悉,黄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撤销对黄某某的假释,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1年3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2个月。
  今年1月24日,黄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途经芦溪县河下村路段时,与黄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致使黄某死亡。案发后,黄某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并将肇事摩托车拆卸分解藏匿。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黄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
  另查明,黄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3年7月1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5年11月10日被准予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5年11月17日至2017年2月16日。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