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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未果要“跳楼” 拿到工资人被拘留
时间:2016-11-24 08:31 来源: 华商报 点击:

  讯(记者 宋秉琴 通讯员 李宝华)近日,两男子讨要工资未果后,爬上17楼欲“跳楼”,眉县公安局金渠派出所民警处警后,成功将男子劝下,并协调用工单位为两男子支付了工资。而两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11月11日上午10时许,眉县公安局金渠派出所接警称,有人在辖区一酒店楼顶跳楼。所长石建平立即带民警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得知,男子杨某、王某近期在为眉县金渠镇某酒店安装空调,两人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空调安装质量问题,和酒店负责人发生争执,后他们在安装空调未完成的情况下,向酒店索要全部劳务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后,两男子便上到了该酒店17楼,以跳楼的方式威胁酒店支付全部劳务费。
  了解情况后,石建平立即展开协调。在用工方答应支付全部工资后,石建平对杨某、王某开展安抚、劝导工作。起初,两男子拒绝配合,不愿下楼。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两男子被成功劝下,后用工方及时按照约定为他们两人支付了应得工资。
  杨某、王某两人虽然拿到了自己的工资,但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两人被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农民工出门务工不易,当遇到薪资被拖欠,协商讨要无果的情况时,应及时寻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助,通过合法的渠道、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不能通过简单、粗暴威胁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不仅不利于问题处理,而且还会违法,使问题处理变得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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