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田晓霞 实习生 陆燕李 通讯员 黄彩华报道 东莞市大朗镇一男子叶某欠款10万多元却赖账四年不给,还对法院隐瞒财产虚报收入。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果断对叶某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5000元的强硬措施后,叶某家人迅即支付了全部执行款并缴纳了罚款。
欠债赖账还隐瞒财产喊穷
现年49岁的东莞市大朗镇村民叶某,之前从事五金生意。2012年8月,叶某因拖欠客户罗先生于2010年至2011年期间的加工费,被起诉至法院。
2012年1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叶某需向罗先生支付加工费10万多元及其利息。叶某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4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叶某拒绝履行。罗先生遂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7月,叶某与罗先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确认叶某欠罗先生加工费本金105038元、诉讼费1200元及其利息,约定叶某每月至少向罗先生还款3000元。但让罗先生没想到的是,叶某只支付了16000元,便没有下文。
2015年10月22日,罗先生在多次催债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15年10月26日,法院向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叶某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但接到法院通知后,叶某仅支付罗先生执行款15000元。在向法院申报财产时,叶某则连声喊“穷”,声称自己只有一套用于自住的农民公寓,没有其他财产,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由于一时查不到叶某的其他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一被拘留家人立马出来还钱了
今年7月12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负责执行本案的唐法官传唤叶某到法庭再次进行调查。此前,唐法官已向村里了解到,叶某其实还有另一套尚未登记产权的房子。经执行法官盘问,叶某这回终于承认了之前瞒报财产的事实,并承认自己现在也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收入。
法院认为,叶某有一定的经济偿还能力,却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虚假申报财产,情节极其恶劣,应予以处罚,遂决定对叶某司法拘留十五天,执行法官当场给叶某戴上了明晃晃的手铐。
7月13日,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叶某罚款5000元。叶某的妻子和儿子得悉后,当天下午就赶来大朗法庭,代叶某向法院支付了所有的执行款,并缴纳了罚款,恳请法院对叶某从轻处理。考虑到叶某已全部履行债务并缴纳罚款,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叶某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