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其他案件>
游客乌鲁木齐吃自助剩餐被罚款2400元 工商介入
时间:2015-11-04 10:0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一则“江苏游客新疆吃自助餐,浪费1200克被罚2400元”的消息引发各界关注。目前,乌鲁木齐市工商和物价两部门均已介入调查,表示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从江苏镇江来新疆旅游的凌先生一行6人,近日在乌鲁木齐市一海鲜自助餐厅用餐。在离开时,凌先生等人除了被要求交纳正常的餐费外,还要额外向餐厅支付2400元浪费食物的罚款,加之所开发票具有争议,凌先生和餐厅方面僵持了大约一个小时。等民警赶到时,凌先生一行才得以离开,他随即将自己的遭遇曝光在了网上。

  这两天,也就是凌先生所发的这条消息在各大媒体、网站上引起轩然大波。大家纷纷就餐厅是否有权“罚款”,及凌先生等人的奢侈浪费行为理应受罚等问题发表看法。同样,这件事儿也引起了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和物价局的重视。乌鲁木齐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已经前往该自助餐厅了解情况,并且也联系到了当事人凌先生。经过调节,餐厅归还了凌先生2400元的罚款,凌先生也将起初引起双方争议的发票归还给了商家。

  与此同时,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也出面表态,称工商部门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同时强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该内容无效。”因此餐厅的罚款行为是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会对商家做出处理,并且重点排查类似餐饮企业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