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有考点7日高考期间出现“发错试卷”事件。22日,记者从当地官方了解到,此次试卷错发事故涉及定南县和全南县相关责任人员。目前,定南县教体局局长朱铭、副局长张小平及全南中学副校长陈志宁等17人被问责处分。
6月7日是中国942万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首日。当天,全国普通高考定南中学考点发生理工类2个考场与“三校生”2个考场语文试卷错发事故。该事件致使4个考场120名考生受到影响。
通报称,事故发生后,赣州市官方成立了由市、县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询问有关人员、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核实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划定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报介绍,定南县官方对涉及定南中学考点错发高考试卷事故的定南县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定南县教体局局长、定南中学考点主考朱铭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定南县教体局副局长、定南中学考点副主考张小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定南县教体局招生办主任、考区办主任熊献民,定南中学教务处主任、考务组组长熊晓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定南县教体局招生办副主任、考区办副主任安伟东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定南县教体局招生办科员李惠英、定南县第二中学教师郭明胜、定南中学教师杨波记过处分。给予负有次要直接责任的定南县第三中学教师袁爱平、钟月凤、郭平鑫、蔡文莲行政警告处分。
据了解,由于高考实行县际间交换监考制度,此次试卷错发事故还涉及到赣州市全南县相关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全南县官方对涉及定南考点错发高考试卷事故的全南县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报称,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全南中学副校长、定南中学考点副主考、全南县监考员领队陈志宁被行政撤职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全南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曹宗明,全南中学教师李先科、黄荣添、罗能被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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