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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6省市试点司法鉴定认证
时间:2008-08-30 17:48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李静睿)司法部昨日表示,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6个省市将从10月1日起进行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期限为两年。

  在这两年中,试点地区已经从事或者拟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参加并依法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此外,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同意,从事其他鉴定类别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申请相应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质量直接关系到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但近年来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投诉一直逐年上升。主要诉求是对鉴定结论不服,对鉴定期限、鉴定人签名盖章、鉴定人资格、技术标准适用、鉴定收费、鉴定人出庭等持有异议。而从查处情况看,占总数50%的投诉和举报属实。

  司法部认为,通过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将根据认证认可的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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