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妹妹买手机兄妹俩抢劫致人死亡
哥哥庭上认罪揽责,法庭将择期宣判
本报讯(记者/孙颖)哥哥张洋心疼妹妹张惠在河南老家打工经常划破手,工作太辛苦,于是便带她来深圳想帮她找个轻松点的工作,不料途中妹妹手机丢失,看到妹妹伤心,但却没有钱买手机,于是他便想到抢劫,两兄妹在抢劫过程中致一被抢劫人死亡。
昨日,兄妹俩被控抢劫罪在深圳中院过堂,张洋内疚地说“是我害了妹妹”。
合伙抢劫致旅馆老板死亡
张洋今年23岁,妹妹张惠今年6月11日刚满18岁。张洋之前在深圳龙华打过工,他想带妹妹到龙华找份工作。据起诉书称,去年12月6日11时多,两人坐汽车从广州到深圳龙华汽车站,途中张惠手机遗失,张洋便提出,抢劫点钱再买个手机,此提议得到了张惠的同意。第二日零时左右,两人携带尖刀、手套、口罩、胶带纸等工具到张洋曾经住宿过的龙华街道工业西路江华旅馆。
张惠先上楼查看,确定只有52岁的徐某明一人在值班,于是张洋用“吴锋”的身份证在该旅馆开了310房。随后张惠以不懂使用热水器为由将徐某明骗入310房,张洋持刀对其实施抢劫,遭到其夺刀反抗,双方从床上扭打到地上,张洋用右手抓住徐某明的左手按在地上,左手用力掐徐某明的脖子,被其掰开,张惠见状把徐某明的右手按在地上,张洋掐徐某明的脖子直至其昏迷。两人抢得徐某明人民币450元和一部价值730元的手机。
徐某明的侄儿史某当时就住在该旅馆的309房,旁边310房间异常的响声惊动了他,他走过来敲响310的房门,同时徐某明的妻子史某英听到响声也来到310房门口。听到有人敲门,担心事情暴露,张洋、张惠便将躺在地上的徐某明移到床下,试图掩饰其犯罪事实,随后张洋将房门打开,史某英看到从床下露出的丈夫的胳膊,不禁发出尖叫,张洋、张惠见状便夺门逃走,后被正在巡逻的治安员抓获。
张惠的辩护律师在庭上称,徐某明在事发2天后死亡。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其系生前颈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是我害了妹妹”
面对公诉方对其犯抢劫罪的指控,两兄妹均认罪,只是对一些细节作出了辩解。张洋称,妹妹丢手机后,心情不好,基本上对其是言听计从,是他去用以前捡来的“吴峰”的身份证开的房,也是他让妹妹帮着压徐某明的手,“是我害了妹妹”。
张惠昨日整个庭审几乎都在哭泣,见到坐在旁听席上的父亲,她更是大哭。她情绪激动地甚至完成不了公诉人的讯问,说话很少。她说她是怕哥哥受伤,才去拉徐某明的手,之前也曾拉过哥哥,但没有拉住。
两兄妹辩护律师提出,鉴于两兄妹属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而且主观上没有致徐某明死亡的恶意,希望法庭能够酌情处罚,张惠的辩护律师同时提出,张惠在作案时未满18岁,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减轻处罚。
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