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纠缠设下“苦肉计”
2007年暑假,邹勇军见柳静静家里没人,便经常往她家跑。柳静静想拒绝他,又怕传出去丢人。
7月4日凌晨3时许,柳静静的父亲柳新明突然回家了,一回来,就碰见女儿和一个陌生男子同床共枕的尴尬一幕,柳新明气愤地将邹勇军赶出了家门。在柳新明的一再追问下,柳静静只好将自己被邹勇军强奸后,被迫与他同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柳新明听了气得暴跳如雷:“他强奸你了,你不但不报案,还跟他同居了一年多。静静,亏你还是一个大学生,这十几年的书你念到哪儿去了?”面对父亲的责问,柳静静知道自己错了,她不敢争辩只是哭。
女儿的哭声撕裂着柳新明的心。第二天,柳新明到县供电局找到邹勇军,扬言要到法院起诉他!邹勇军吓坏了,提出“私了”,还通过关系找来朋友为他说情。最后,邹勇军同意支付柳静静6万元“贞操损失费”,但因为拿不出那么多的现钱,向柳新明打了一张6万元的欠条。柳新明反复叮嘱女儿,此后不许再与邹勇军来往……
2007年10月,一年一度的大学生运动会开始了。11日上午进行万米长跑比赛,机电学院表现最佳的汪寒文在比赛中突然中暑,被送进校医务室。柳静静受院领导指派,担任汪寒文的临时护理。柳静静给他喂水、拿药,跑前跑后,让汪寒文非常感动。出院后,汪寒文就向柳静静发起了爱情攻势。
汪寒文也是位大三学生,他英俊的外表和阳光般的性格,让柳静静为之心动。可是,她不敢接受汪寒文的爱。可汪寒文矢志不移,柳静静只好坦白了她与邹勇军的那段关系。汪寒文责怪她当初为何不报案,并没有嫌弃她,还鼓励她努力振作起来!汪寒文的真情感化了柳静静,她终于接受了汪寒文的爱情,两人很快进入热恋阶段……
邹勇军自打了那张6万元欠条后,一直心有不甘,更舍不得放弃柳静静。10月下旬的一天,他赶到学校,找到柳静静要重归于好。柳静静断然地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不想再见到你,你回去吧!”
11月9日,邹勇军再次来到学校,经过几天的等候和跟踪,邹勇军打听到柳静静真有了新的男朋友,而且也找到了她和汪寒文在京东镇租的情侣屋。
12日上午9时许,汪寒文刚从情侣屋出去,埋伏在附近的邹勇军就过来敲门。冲柳静静说:“我求求你,我不能没有你,我们和好吧!”柳静静回答说:“不可能!我跟你同居都一年了,但我始终不能说服自己去真心爱一个强奸自己的人,你还是放过我吧!”
邹勇军劝了一个多小时,柳静静还是不同意。邹勇军一气之下又要与她发生关系。
一年前在宾馆遭到邹勇军强奸的一幕,再次在柳静静的脑海里浮现出来。想起那次自己被他强奸,她没有报案,以至酿成后患,如今自己有了新的男朋友,不能让他再纠缠下去了!她想用一次“苦肉计”,再“牺牲”自己一次,让他以后别再纠缠自己……
事后,柳静静马上给男友汪寒文打电话,说邹勇军强奸了她。当天下午,两人来到当地公安分局报案。公安人员在宾馆将正在睡觉的邹勇军抓获!
犯人终被绳之以法
邹勇军在接受公安人员的询问时,说他没有强奸柳静静,柳静静与他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他认为柳静静有“下套”的嫌疑。
面对“下套”的置疑,柳静静向公安人员反映,早在一年前邹勇军就强奸过她,还想长期霸占她,并给她父亲打了一张6万元的赔偿欠条。这次,如果不是邹勇军私闯她的情侣屋,把她逼到悬崖上,她也不会这样做。他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柳静静的父亲将邹勇军打的那张欠条交给了警方,作为女儿曾被强奸的“证据”。邹勇军打过欠条之后,实际上一分钱也没有兑现,他后悔自己当初与邹勇军达成这一“私了”的“协议”,以至留下后患。
针对本案的奇特性和典型性,法律专家、江西国威律师事务所魏建勋律师说,这是我国司法历史上首例受害女性设计“被强奸”,试图将曾经强奸自己的男子绳之以法的案例。尽管柳静静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失,也改变不了邹勇军在本案中的强奸性质,所以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最后,魏律师还提醒广大女性,在遭受强暴时千万不要委曲求全,要及时取证报案,否则有可能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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