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其他案件>
17岁少女被同伴邀请跳舞遭9名男子轮奸
时间:2008-06-05 21:19 来源: 点击:
那一夜的伤害,对于17岁的少女小朱来说,是刻骨铭心的。被一女性朋友叫去跳舞后,小朱又被“挽留”到宾馆打牌,接着遭受一同玩耍的共9名年轻男子的性侵犯。而她的这个女性“朋友”则一直站在窗户外观看。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轮奸案进行了审理,包括这名女性在内的共7人(另3人在逃)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

  【起因】

  少女被邀酒店跳舞

  在没有发生这起性侵犯案件之前,小朱的性格非常开朗,但这一次伤害让她刻骨铭心。

  2007年6月6日晚上8时许,吃完晚饭的小朱想到外面玩,于是她拨通了常在一起玩耍的女孩吴某的电话。

  “你在哪里呀,出去玩不?”

  “我和朋友在酒店包厢跳舞,你也过来吧!”吴某接到小朱的电话,邀请她到酒店跳舞。

  “这个妹妹好野,谁有本事玩就玩。”接完电话后,吴某便对在场的朋友高某、王某、应某、程某及应某、李某、彭某(后三人在逃,另案处理)说道。

  小朱很快来到吴某所在的酒店包厢内跳舞。当晚9时许,吴某的朋友胡某、黄某来到酒店跳舞,见到小朱后,胡某立即轻声地向其他同伴提出:“晚上把小朱留下来‘开火车’(指轮奸)”,得到在场的高某等人同意。于是,胡某立即交代吴某“等下一定要把小朱留下来”。

  【事发】

  宾馆里玩脱衣游戏

  据小朱事后回忆,当晚11时许,她提出回家,这时,高某等人也提出不跳了,一起到宾馆开房间打牌。很快,一行人来到乐平市华东宾馆开了房间。

  “你们上去玩吧,我要回家了。”感觉和一伙喝了酒的男人去玩不方便,小朱向吴某提出要回家。

  “现在还早,不要急,有我在这里不用怕。”吴某“挽留”小朱。

  小朱事后向办案人员透露,当时考虑留下来玩,是因为吴某也是个女孩子,有个女孩子做伴也放心。

  在房间里,大家极力邀请小朱打扑克牌,输了的人脱衣服,但遭到小朱的拒绝。这时,高某表示如果小朱输了由他代脱。就这样,小朱开始打牌。半个小时内,小朱连输多把,代替她脱衣服的高某只剩下一条内裤了。突然,高某伸手抱住小朱的腰,其他人见状,纷纷找借口离开房间。

  在其他人离开房间后,高某扯掉小朱的衣裤,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失控】

  多名男子轮奸少女

  据黄某交代,走出房间后,他们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房间窗户外观看。见高某一下子就强奸了小朱,有人便说“这么容易搞,我们现在一起进去搞吧”。

  黄某等人的这一说法,办案人员从胡某那里也得到验证。胡某供称,大家商量一起强奸小朱后,黄某和彭某便上前敲房间门,高某在将房门打开后穿好衣服离开,这时,站在窗外看的吴某也下楼。在房间里,黄某上前将小朱往床上拉,见小朱反抗,黄某朝小朱的头部打了几下,并按住她的手,随后,王某、应某、应某某、程某、李某、彭某、胡某上前强行与小朱发生性关系。在一旁负责按住小朱的黄某,因为特殊情况,没能对小朱实施奸淫。

  案发后,接到报案的乐平市公安局立即将高某抓获。在高某的配合下,警方很快将胡某、王某、应某、程某抓获归案。在胡某及其家人的配合下,黄某在广东被抓获归案。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