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少女被邀酒店跳舞
在没有发生这起性侵犯案件之前,小朱的性格非常开朗,但这一次伤害让她刻骨铭心。
2007年6月6日晚上8时许,吃完晚饭的小朱想到外面玩,于是她拨通了常在一起玩耍的女孩吴某的电话。
“你在哪里呀,出去玩不?”
“我和朋友在酒店包厢跳舞,你也过来吧!”吴某接到小朱的电话,邀请她到酒店跳舞。
“这个妹妹好野,谁有本事玩就玩。”接完电话后,吴某便对在场的朋友高某、王某、应某、程某及应某、李某、彭某(后三人在逃,另案处理)说道。
小朱很快来到吴某所在的酒店包厢内跳舞。当晚9时许,吴某的朋友胡某、黄某来到酒店跳舞,见到小朱后,胡某立即轻声地向其他同伴提出:“晚上把小朱留下来‘开火车’(指轮奸)”,得到在场的高某等人同意。于是,胡某立即交代吴某“等下一定要把小朱留下来”。
【事发】
宾馆里玩脱衣游戏
据小朱事后回忆,当晚11时许,她提出回家,这时,高某等人也提出不跳了,一起到宾馆开房间打牌。很快,一行人来到乐平市华东宾馆开了房间。
“你们上去玩吧,我要回家了。”感觉和一伙喝了酒的男人去玩不方便,小朱向吴某提出要回家。
“现在还早,不要急,有我在这里不用怕。”吴某“挽留”小朱。
小朱事后向办案人员透露,当时考虑留下来玩,是因为吴某也是个女孩子,有个女孩子做伴也放心。
在房间里,大家极力邀请小朱打扑克牌,输了的人脱衣服,但遭到小朱的拒绝。这时,高某表示如果小朱输了由他代脱。就这样,小朱开始打牌。半个小时内,小朱连输多把,代替她脱衣服的高某只剩下一条内裤了。突然,高某伸手抱住小朱的腰,其他人见状,纷纷找借口离开房间。
在其他人离开房间后,高某扯掉小朱的衣裤,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失控】
多名男子轮奸少女
据黄某交代,走出房间后,他们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房间窗户外观看。见高某一下子就强奸了小朱,有人便说“这么容易搞,我们现在一起进去搞吧”。
黄某等人的这一说法,办案人员从胡某那里也得到验证。胡某供称,大家商量一起强奸小朱后,黄某和彭某便上前敲房间门,高某在将房门打开后穿好衣服离开,这时,站在窗外看的吴某也下楼。在房间里,黄某上前将小朱往床上拉,见小朱反抗,黄某朝小朱的头部打了几下,并按住她的手,随后,王某、应某、应某某、程某、李某、彭某、胡某上前强行与小朱发生性关系。在一旁负责按住小朱的黄某,因为特殊情况,没能对小朱实施奸淫。
案发后,接到报案的乐平市公安局立即将高某抓获。在高某的配合下,警方很快将胡某、王某、应某、程某抓获归案。在胡某及其家人的配合下,黄某在广东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