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
中国法院网讯 怀疑女邻居与丈夫搞不正当关系,破坏自己家庭,为泄愤唆使他人去烧女邻居家的房子。3月6日下午,因唆使他人放火的被告人周世平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因此案涉及到民事赔偿,开庭前,此案的被害人小奇(化名)和他的父亲坐在了法庭上。被告人周世平也聘请了一名律师为其辩护。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8月,被告人周世平为报复付女士及付先生(即小奇的父亲),遂唆使许太高(另案处理,已判刑)对付家放火。1998年8月18日凌晨1时许,许太高利用汽油,将被害人付先生一家所居住的城建二公司家属院传达室点燃,当时屋内付先生等4人在熟睡。火灾导致被害人小奇全身大面积烧伤,致烧伤面积约占体表85%,经鉴定为重伤;并导致屋内一些物品被烧毁,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4590元。1999年1月13日,被告人周世平被查获,后脱保在逃,2007年1月23日,被告人周世平被再次抓获。
法庭上,被告人周世平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否认自己唆使许太高放火。对于指控的脱保问题,周世平则谈谈的解释道“我没脱保,我只是回重庆老家看孩子去了”。被告人周世平的辩护人也当庭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随后,公诉人出示了“实施放火者”许太高的口供,许称,“1998年8月15日,我在周世平家吃饭,周说付XX太狂了,应该给她点教训,让我去弄点儿汽油把付家烧了。因为觉得周世平挺可怜的,她丈夫平时也不管她,还带了一个孩子,就同意帮她了。那天凌晨,我拿了一个雪碧塑料瓶,里面装满了汽油,到了付家后,我点着了汽油瓶扔进了付家住的那个值班室后就跑了。过了几天,我回来找周世平,问她付家着火后有没有动静,周告诉我说没有。但后来听别人说,付家的小孩被烧伤了还挺严重的,我就跑到石家庄了”。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坐在被害人席上的小奇一直低头不语,偶尔抬起来看看法官就又低下了。在审理附带民事阶段,小奇的父亲向被告人周世平提出了17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法庭未当庭对此案作出宣判。
庭审后,小奇的父亲告诉笔者“虽然这个孩子已经上初三了,但他一直不愿意与别人交流。因为没有钱给孩子做整形,所以这孩子的左手到现在一直都不能伸直了”,随后便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