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背6个月女儿跳河自杀致孩子身亡获重刑
时间:2008-03-04 12:33 来源: 点击:次
中国法院网讯 孙某与丈夫口角后身背6个月大的女儿一同跳河轻生,她得救后女儿却溺水死亡。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1年。
2007年9月23日晚上7点左右,孙某在暂住地与丈夫黄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黄某并动手打了孙某,孙某想不通便产生轻生念头。她身背出世才6个月的女儿跑了出去,并将丈夫黄某反锁在门内,走到不远处的河浜桥上跳河自杀,落水后孙某出于求生的本能,呼喊“救命”,跳窗而出的丈夫跟在身后,他见状马上跳入河中救妻子和女儿,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孙某被救起。但被孙某带入水中的女儿黄某已溺水死亡,当天,孙某在丈夫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孙某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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