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桂斓以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一审判处桂斓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被判刑时,桂斓只有21岁,法院查明她先后组织多人,以棉花蘸鸽血假扮处女卖淫,甚至连自己未满14周岁的亲妹妹也网罗成为其中一员,成为为她赚钱的工具。
报案 刚初中毕业就被逼卖淫
案件源于2007年8月中旬两个女孩的求助。
去年8月12日晚上9时,两个女孩子进了鲤城海滨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刚从贵州老家初中毕业,被朋友骗到泉州来卖淫。这一消息引起了派出所的重视,派出所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两个女孩描述的地点。两个女孩子指认被控制卖淫的租房在涂门街。警方在这间出租房里没有找到人,只看到出租房里养着好几只鸽子,还有大量的棉花球。
在报警女孩的引领下,民警直扑另一处位于旧车站附近的卖淫窝点,同样扑了个空。警方随即组织对这两个出租房进行监控。
直到次日上午11时多,涂门街窝点回来了4个人。警方立刻开始行动,控制了这一男三女。警方还在现场搜查到电话记录和相关账本。
8月15日,两名被骗女孩带着民警捐助的1000元踏上了返回贵州老家的路程。民警深入侦查后发现,这个团伙卖淫的手段令人咋舌:在这个卖淫“网络”里,姐姐带妹妹卖淫,男朋友带着女朋友卖淫,几人之间都有着非常亲密的关系。他们以棉花蘸鸽血伪装处女,骗过了不少人。在从事卖淫的过程中,他们还留下大量的卖淫记录。
姐姐 花言巧语骗妹妹“下水”
在这个卖淫团伙中,来自贵州的“大姐”桂斓是2004年来到泉州从事卖淫的。从自己卖淫到组织他人卖淫,她最后发现,用棉花蘸鸽子血,假扮处女卖淫能赚更多的钱。
在接受调查时她说,2006年6月,她做了一次流产手术后,无法再从事卖淫,只得停下“工作”。但是,她又不愿让自己炮制的“生财计划”就此搁置,破了发财梦。于是,她开始找人来充当自己的“公主”、自己的摇钱树。
在回老家的时候,她把妹妹带了出来,“接替”自己的“工作”。“泉州赚钱快”、“家里穷,父亲没能力养家,母亲一个人在劳动,生活很拮据。”当年还未满14周岁的妹妹桂伊(化名)被她骗到泉州后的第二天,她就跟妹妹摊牌:要去卖淫。她把这样的决定说成是“为家里作贡献”。
在家排行老三的桂伊,最终答应了姐姐的请求。到泉州没几天,她便被姐姐安排到了一家星级酒店卖淫——那是她的初夜。在献出最宝贵的东西后,客人很大方地给了1万元。这些钱全都到了姐姐手里。
姐姐联系嫖客,妹妹出去卖淫。就这样,桂伊开始了自己卖淫的生活。“到底做了几次,我自己也不记得了。”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桂伊如此说。
几年的卖淫经历,让桂斓积累了不少嫖客资源,“生意”自然忙不过来。妹妹根本无法一个人全吃下来。桂斓想着如何扩大这个“团队”,让白花花的银子进入自己的腰包。男朋友峰锆(化名)刚好从贵州来泉州找她,俩人一合计,目光锁在了峰锆的弟弟峰舒(化名)和他的女朋友翠翠(化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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