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送醉女起歹念强奸未遂被判刑
时间:2008-01-20 11:39 来源: 点击:次
晚报讯 近日,通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高翔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毛某酒醉仍未醒,便先将毛某放在床上,对其进行猥亵,后因毛某感到疼痛而惊醒未能得逞。毛某哭着匆忙离开旅馆,并于2007年10月26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2007年10月24日晚,高翔应朋友葛某的邀请,参加葛某的生日聚会。晚饭后,高翔见一同吃饭的毛某(女)喝醉了酒,即产生了奸淫之念,遂主动提出要送毛某回宿舍。后高翔将毛某带至通州市金沙镇虹西村一旅馆。在旅馆的房间内,高翔见
李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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