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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指纹揪出19年前凶手
时间:2020-06-16 22:3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当年的那起抢劫杀人案,开始我们都把重点放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的那枚指纹上,没想到,恰恰是保险柜上的那枚疑似指纹,揪出了19年前的真凶。”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警务技术一级主管董培禄在与山西晚报记者介绍案情时,对19年前这起命案的破获倍感欣慰。

    2001年7月27日夜,阳泉开发区某小区内,18岁的保姆翟某琴和年仅5岁的小女孩尹某被人以扼颈、刀刺等残忍手段杀害致死。19年后,通过多系统融合比对,警方发现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的指纹,与当年的“7·27”杀人案现场指纹一致。经过反复确认,这名因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入狱的张某强,正是19年前一夜之间杀害两条无辜人命的真凶。

    1 抢劫杀人 两条生命被无辜杀害

    2001年7月27日案发后,阳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当时,开发区还属于阳泉城区公安分局的管辖区域,董培禄作为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刑侦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展开案件侦查和现场勘查工作。

    当时的场景,董培禄至今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那是位于开发区某小区一楼的一户普通人家。家中共有四个房间,两名被害人居住在同一间房内,被杀害时,她们都处于睡眠状态。屋子里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房间里丢失了摩托罗拉手机一部,手表一块,现金700余元。家中另一间屋子里还住着一对老夫妇,他们是小女孩的爷爷和奶奶。那一晚,他们侥幸逃过一劫。

    根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侦查记录等情况综合分析,侦查民警判断这是一起入室抢劫转化为抢劫杀人致两人死亡的恶性案件。

    “从当时现场的痕迹来看,犯罪嫌疑人是从窗户翻进房间的。”董培禄回忆道,“在窗台上我们有发现攀爬翻越的痕迹,但是这在当时来说没有办法成为确定嫌疑人的有力证据。”案发时间是在深夜至凌晨时段,没有目击证人看到嫌疑人出没,也没有视频监控可以查询;案发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嫌疑人并没有留下太多有价值的线索,除了在手机座充上提取的一枚指纹。“当时我们十分确定,这枚指纹应该属于嫌疑人在抢劫手机时留下的。”董培禄说。

    随后,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对案发区域附近的群众一一进行询问,以收集有价值的线索;另一组围绕这枚指纹开展采集比对工作,尽可能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那个通讯并不发达的年代,指纹比对是刑侦技术人员一枚一枚用肉眼去排查,董培禄也记不清当时到底比对了多少指纹,只知道曾连续好几天窝在办公室里,不间断地辨别、提取、分类。

    为扩大线索来源,董培禄重新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梳理审视,在受害者家中的另一个作为财务室的房间里的一个保险柜上,发现了一枚不为众人所关注的现场“疑似指纹”。为什么说它是“疑似指纹”?董培禄解释道:“因为保险柜所处的是公共区域,很多人都可能接触到它。但是经过我们比对,这枚指纹又不属于受害者家中的任何一人,所以我当时就把这枚指纹留了下来。”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枚“疑似指纹”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2 寻找比对 不放弃任何一次机会

    案发至今,19年过去了,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但一直都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如今董培禄已退居二线,但是他的电脑里仍完整保存着当年提取到的这两枚指纹图片,还有他比对指纹时所作的详细记录。与董培禄一样,阳泉市、城区两级刑侦、刑事技术部门一直把现场提取的指纹作为攻克此案的突破口。随着警务科技的发展和指纹比对技术的不断完善,阳泉警方将这两枚指纹放入指纹库里进行比对,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梳理排查。

    指纹比对专班以“7·27”入室抢劫杀人案为重点,对辖区所有命案积案现场痕迹物证重新梳理,进行滚动排查比对。直至今年4月底,系统屏幕上跳出的两幅极其相似的指纹图像——2004年11月1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刑警大队采集录入的一名服刑人员张某强的指纹,与现场提取的“疑似指纹”相似度极高。

    这一消息令董培禄和指纹专班的民警兴奋不已。他和指纹专班的年轻技术员对样本指纹进行了人工比对。经过两个多小时沉着冷静的核查比对,终于认定张某强的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一致。

    说起比对指纹的经过,董培禄感慨地说:“警方破案并非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其实,从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遗留下来的众多痕迹中找到有用的证据往往十分困难,很多时候像大海捞针。”

    3 追凶抓捕 最终逃不过法网恢恢

    犯罪嫌疑人张某强出生于1969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2004年,张某强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警方抓获,于2005年被判无期徒刑。正因如此,张某强的指纹在警方的指纹库中留有存档,而这枚指纹与现场保险柜上提取的指纹相似度极高。

    阳泉警方火速成立抓捕小组,前往张某强的服刑地河北省沧州监狱。5月7日,刑侦民警从沧州监狱将张某强押解回阳泉。张某强对其2001年在阳泉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强供述,1996年,他在老家秦皇岛犯下抢劫案和强奸案,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一直到处逃窜。2001年,他从秦皇岛逃窜至石家庄,在石家庄认识了另一名同犯。二人在石家庄购买了两把刀,并乘坐火车来到阳泉,准备“抢一笔”后再去别的地方。到达阳泉后,二人暂住在阳泉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悄悄寻找作案对象。

    据张某强交代,起初,他们瞄准的目标是“穿戴不错的老太太”,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案发当天,张某强寻找抢劫目标时,无意中发现一楼一户人家的窗户没有关,便萌生入室抢劫的念头。二人从窗户翻入房子后,发现房间里有一个保险箱,而且家里的两个老人和两个女子都在睡觉,便计划先将两名女子杀害,然后再逼迫老夫妇打开保险柜实施抢劫。当时已是凌晨4点,二人残忍地杀害了18岁的保姆翟某琴和年仅5岁的小女孩尹某后,听到楼道附近有人出没。出于害怕被发现无法逃脱的心理,他不得不放弃计划,连夜逃至四川,直到2004年被警方抓获。

    张某强经减刑将于明年刑满释放。如今,犯下滔天罪恶的他,将再一次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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