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查获80余名“捞车”网约车司机 破获上海首例特大伪造公文案
中新网上海6月9日电(记者 李姝徵)一张小小的“处罚单”,牵出了上海市首例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9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团伙成员落网,上海静安警方成功捣毁了一个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犯罪团伙。
4月22日,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通报称,一名从事非法营运网约车司机潘某雨在办理车辆发还手续时,交通委执法队员发现潘某雨持有的静安警方所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造假嫌疑。经交警核验后,发现潘某雨所持有的决定书确系伪造。
经审讯,潘某雨交代,4月初其因非法营运被查扣车辆,由于上海对于非法运营实行的是“双罚制”,交通委执法部门对其扣押车辆并处行政罚款的同时,由交警部门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驾驶人处以暂扣驾驶证三至六个月的处罚。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意”,潘某雨通过“朋友”的介绍以8000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购买了一份伪造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为可以凭借伪造的处罚决定书从交通委执法总队蒙混“捞车”,不料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根据潘某雨提供的售证人胡、周、张等人的联系方式与信息,专案组迅速开展人员轨迹刻画,于4月24日、25日在沪将张某等3人抓获。
据张某交代,2019年,其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盖有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系电脑打印生成,并且交通委和交警执法部门处于两个系统,处罚决定互通存在延时,遂萌生通过伪造公文从中牟利的念头。
后张某通过互联网与身在四川的网店图文设计店铺工作人员易某取得联系,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委托易某通过PS技术为其伪造公文,并由已到案的胡、周二人及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等4人作为“中介”,以每单收取2000到8000元不等的价格为其招揽“生意”,将伪造公文出售给“黑车”司机用于“捞车”,周等4人从中获取“好处费”。
警方表示,该团伙从招揽客户、伪造证件、蒙混“捞车”已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犯罪产业链。近日,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捣毁了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团伙。截至目前,警方抓获了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0余人,以及80余名涉案网约车司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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