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山西忻州交警回应“花式”限行
时间:2020-01-16 20:5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太原1月16日电 (范丽芳)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半个月内发布多种机动车限行方式,引发网友强烈讨论。针对限行方式与百公里外太原不同而造成的出行不便,16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回应称,会在以后的限行中注意。

    记者梳理发现,从2020年1月4日到1月13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发布三轮限行公告。

    1月4日,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启动忻府区等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由此,忻府区机动车被限行:1月5日0时开始,1月20日24时结束。限行方式为1月5日限行尾号为5的机动车辆,1月6日限行尾号为6的机动车辆,以此类推。

    1月8日,因忻府区等地升级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限行方式也“升级”:1月9日12时至1月14日24时,单日限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双日限行尾号为0、2、4、6、8的机动车。

    这一限行方式与同在限行期的太原市恰好相反:1月8日到1月12日期间,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项建军解释,1月8日忻府区等地升级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根据第一轮限行方式,8日当天已经限行了尾号是8的机动车,如果从1月9日开始的第二轮限行按照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8的机动车会被再次限行,所以就修改为单号双日通行、双号单日通行,“但执行了以后才发现和临近的太原市限行方式有冲突,也接到了大家的许多反馈”。

    “这一轮解决不成了,只能下一轮解决,以后会加强沟通,避免限行方式与其他地市不一致的情况。”项建军说。

    针对第三轮限行和第二轮限行日期有交叉的问题,项建军介绍,限行规则根据大气污染级别随时调整,“级别不同,执行力度也不同,橙色预警只限一个号,红色预警按单双号限行”。(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