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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破获两宗谎报警情案件
时间:2019-07-18 17:0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近日,三水两名男子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芦苞镇一男子自称家里被盗窃了200多万元财物,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并无被盗窃痕迹,最终,该男子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处罚。无独有偶,近日,三水云东海街道一男子也称其货车被盗窃,想寻求警察帮助其找回车辆,却被民警识破其伎俩。

  谎称家中失巨款

  男子报假警被拘



7月15日20时40分,芦苞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一男子报称家里被盗窃200多万元财物。接报后,芦苞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勘查工作,同时,经过随后到场的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勘查,发现事主家中并无被盗窃的痕迹。民警随即对报警男子林某辉进行询问,发现其描述的内容与现场情况存在明显矛盾。随后,民警将林某辉传唤到派出所,经过民警一番教育,林某辉供述因将家中钥匙借给亲戚使用,在发现家中不见了一台旧手机及少量现金后,为了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而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目前,林某辉因谎报警情而被三水公安依法行政拘留7日。

  男子称汽车“被盗”

  民警慧眼识破伎俩

  今年6月6日12时许,云东海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州后牌坊附近的一辆粤Y号牌轻型厢式货车被盗。

  接报后,云东海派出所迅速安排民警赶赴现场,并及时调取案发地点周围及被盗车辆逃离路线的视频监控展开侦查。当民警带报案人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时,发现案发时间段报案人并未将货车停放在案发现场,该现场也未发生有货车被盗。民警觉得事情蹊跷,于是,询问报案人,发现其语焉不详,支支吾吾,民警随即将其传唤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过细致调查和笔录印证,民警近日发现该货车并非如事主何某所说的被盗,而是何某将车租借给朋友张某,张某却私自将车辆出售;因何某找不到张某下落,本来想去法院起诉却又不够证据材料,所以想到求助于派出所,便谎报车辆被盗警情。

  目前,何某因谎报案情被三水公安依法行政拘留8日、并处以罚款300元。

  提醒:

  市民应该善用报警资源

  谎报警情将被依法处理

  据悉,今年以来,三水公安共接获10余宗谎报警情,主要围绕感情纠纷等内容。

  三水公安再次提醒,公安机关警力和110报警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平台,也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恶意滥打110及谎报警情既是对110资源的蓄意破坏和对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受法律保护,对于谎报警情和恶意骚扰110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法律规定严肃查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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