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无证驾驶共享汽车被交警查处
时间:2019-05-07 22:3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大连警方7日发布消息称,大连交警沙河口大队近日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共享汽车的违法行为。
5月6日晚高峰17时50分许,沙河口交警大队岗勤二中队民警在黄河路盖州街执勤时,发现一辆辽A牌照的小型轿车沿黄河路向西行驶,民警发现该车辆在有交警执勤时刻意向内道并道,行驶形迹十分可疑。执勤交警立即向该车辆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此车是某扫码租车公司的租赁车辆。民警在对该车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5人均是年龄均在18至20岁左右的青年,是同学关系,驾驶人更以未携带驾驶证、记不住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为由搪塞民警的询问调查。最后民警与大队警务指挥室通力合作,通过姓名和出生年月、人员照片的数据碰撞,确定了该驾驶人周某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
在证据面前,周某对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由于该车系租赁公司的车辆,车上并没有行驶证原件(仅有复印件),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之规定,扣留涉事车辆,根据规定周某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据了解,租用人在租用共享汽车注册时,需上传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并缴纳押金。但租用人可以利用合法人员的驾驶证和身份信息注册,但在下单驾驶的时候就不需要在审核了,该名学生便是利用此漏洞顺利下单。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随便把自己的驾驶证信息借给无证的人去注册共享汽车用户。(完)
- 上一篇:四男子在大理洱海湿地私采莲藕被罚2000元
- 下一篇:没有了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