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生发“神药”汉方育发素生产企业:自称每月出货数十万盒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陈兴王 刘霁 实习生赵思维 毋晓燕 廖晓琴
广州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内,一圈围墙里矗立着几幢蓝白色多层小楼。伸缩大门旁的墙上,横着一行金色字体“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下称楚颜公司)。
日前,澎湃新闻记者以洽谈业务为由,暗访了楚颜公司,并与公司相关人士进行了交流。
楚颜公司负责人承认,他们就是电视“神药”汉方育发素(外包装盒上显示“汉方本草育发液”)的生产企业。
楚颜公司客户接待部经理袁华南称,产品广告是经销商做的,厂家根据经销商需求进行生产,经销商负责包装销售,厂家还会与经销商签订“不参与销售合同”。
他说,楚颜公司此前就有防脱发产品的基本配方,根据经销商的定价需要,再决定添加多少有效成分谈及汉方本草育发液,他表示有效成分不多,“这个老板比较抠。”
对于在播的广告内容,楚颜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褚健很淡定,“广告都有点夸大宣传,不夸大宣传哪是广告呢。”
袁华南称,汉方育发素广告轰炸效果很明显,每次从厂家的出货量,都是以十万盒计算,一般一个月就要发货一次。据其了解,仅仅在一个地方台,一天的销量最少是4000盒。
5月25日,澎湃新闻亮明身份,就前述该产品广告及成分是否存在造假等问题,正式向袁华南求证,其表示需要了解后才能回复。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楚颜公司正门口。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没做过广告所谓“230人的临床验证”
5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以洽谈业务为由,来到了楚颜公司。
公司有几栋3-5层小楼,正对门口的两栋被用作生产车间,侧面一栋则作办公用,并辟出第二层作为研发区域。
楚颜公司大约有二三百员工,但位于二层的研发实验室内,只有三个人在摆弄一些制剂。一位研发人员称,公司研发人员只有10余人,“各类人才都有”,几乎一人做一个项目,其余90%以上的都是工人。
办公楼三层最里面一间办公室,是该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褚健。褚健看起来约莫50岁,身材中等,平头。
褚健持有楚颜公司40%的股份,另一位股东李明持有60%的股份。
褚健称,具体(电视广告)情况由经销商在操作,自己并不了解,并安排了客户接待部经理袁华南接待。
袁华南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说,楚颜公司只是产品生产商,相当于“贴牌代加工”,而产品广告是“宣传方”(经销商)做的,具体做了哪些宣传内容,他们并不知情。
楚颜公司实验室一角
厂家根据经销商需求进行生产,经销商负责包装销售;厂家会与经销商签订“不参与销售合同”,经销商如何宣传,也不会告诉厂家。
袁华南说,防脱发产品的基本配方,楚颜公司此前就有,新产品根据经销商的定价需要,再决定添加多少有效成分。至于这款汉方本草育发液,他表示有效成分不多,“这个老板比较抠。”
楚颜公司一位黄姓研发人员也表示,育发产品配方中几位主药的配方一直是明确的,要上新产品时,再根据不同的人群,调整配方的比例。
谈及汉方本草育发液的效果,袁华南说,“一半一半吧”,具体情况因人而异。有些人本身脱发不是很严重,可能头油太多,该产品的主要功效是疏通毛囊,毛囊疏通后,几天就长出头发的情况也存在。
对于广告中宣称曾经过“230人的临床验证”,袁华南则表示,其公司“没有做过这样的数据”,随后又称,“不知道他们(经销商)有没有做过”。
袁华南表示,“凡是带‘妆’字的产品我们都能(代加工)”。他还声称,哈药集团、三九集团的产品,也找过他们代工。
5月28日,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向澎湃新闻发来书面回复表示,其公司与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没有过委托生产合作;亦不存在所述的根据我司的需求进行生产或与我司签订“不参与销售合同”等事项。就对方宣称的为我司贴牌代加工工厂,已涉嫌虚假宣传,我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月29日上午,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亦向澎湃新闻表示,哈药集团没有特妆类产品,所有药品和保健品等均由自己的生产线生产,从未委托过其他厂家代加工生产。
楚颜公司生产的部分防脱发产品
营销“搞短线,搞一两个月,又换个产品”
在电视台上推销“汉方育发素”的这位经销商究竟是何许人也?
袁华南表示,该经销商与楚颜公司的“老板”是相识几十年的朋友,其包装的所有产品,均由楚颜公司生产。
袁华南不愿意透露这位经销商的名字,称“客户信息保密”。澎湃新闻记者提出想拜访的意愿,他表示为难,“我们老板都很难见到,人家是不会见你的。”
他说,这位经销商商业触觉敏锐,大约几个月前,他联系楚颜公司,希望开发一款治疗脱发的产品。
由于新的商标注册时间太长,就用了楚颜公司此前注册的商标“忆青春”。而楚颜公司此前就有防脱育发产品的配方,“不过换个瓶子,换个包装而已”,新产品很快就上市了,这就是现在电视广告中的“忆青春 汉方本草育发液”。
汉方育发素的电视广告中,产品外包装都标有“忆青春”、“汉方本草”等字样。澎湃新闻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到,“忆青春”和“汉方本草”两个商标的申请人均为楚颜公司。
袁华南表示,电视广告和网络的客户群体不同,“看电视的都是老人”,使用网络的都是年轻人,因此电视购物才能做起来。
澎湃新闻记者佯称想代理该款产品,希望使用现在电视台播出的宣传广告时,袁华南表示可以提供协助,联系拍摄人员。
在暗访交谈中,袁华南透露,电视广告片是经销商在北京找专业的拍摄公司拍摄,“一条起码数万元,他们都是在摄影棚里,有导演什么的,搞得很正规”。
广告片做好后,投放到各个电视台,销量随之而来。袁华南说,这位经销商身价颇高,有人脉、有渠道,跟许多电视台负责人都很熟悉,可以很快铺开对某个产品的广告宣传。
袁华南透露,“汉方育发素”广告在电视台播出后,每次从厂家的出货量都是以10万盒计算,一般一个月就要发货一次。据其了解,仅在一个地方台,一天的销量最少是4000盒。这类产品都是“搞短线”,“搞一两个月,又换个产品”。
袁华南表示,“汉方育发素”出厂价仅18元一瓶,“你要一瓶也可以给你这个价。”
澎湃新闻注意到,“汉方育发素”网络售价为每瓶68-100多元,而电视销售价格更是翻了近100倍,达1000多元一瓶。
新疆卫视播出的“白欣怡”广告
另外两个广告“神药”批准文号已过期
澎湃新闻注意到,广东卫视、新疆卫视、青海卫视近期还反复播出了“白欣怡”清水洗发产品和蛇毒祛斑膏的广告。
在广东卫视、新疆卫视播放的广告中,宣称“白欣怡”可以“清水洗白发”,“洗出黑发没问题”。该广告还邀请了演员李勤勤代言宣传效果。
在青海卫视播出的广告中,“蛇毒祛斑膏”研发人“陈女士”宣称,自己是研究药理的,该产品选用 “墨西哥卡拉蛇”研制而成,“无论是雀斑、晒斑、妊辰斑、还是后期的黄褐斑、老年斑,都可以用蛇毒膏去的一干二净”。
这两款产品均是楚颜公司生产。
袁华南解释,白欣怡清水洗黑染发产品的具体宣传,也是经销商所为,但该产品确为该公司出厂;该产品其实是一种染发剂,其中加了一些化学制剂,因此洗掉的水看起来是清水,给人的印象仿佛是将白发洗黑。
他还说,许多电视购物上的产品,许多年前就有了,不过被换了一些包装,重新上市,清水洗黑染发产品炒了几十年,“老人们比较熟悉”。
而蛇毒祛斑膏的出现,来自一个灵感。袁华南称,去年,一位经销商看到有人做一款“马油”产品,市场火爆,此人突发奇想做一款蛇毒产品,于是公司着手研发,很快蛇毒祛斑膏就上市了。
但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审批信息中,楚颜公司共25件获审批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产品多为染发类产品,其中没有 “白欣怡”清水洗黑染发产品、蛇毒祛斑膏等两款产品。
查询“白欣怡”清水洗黑染发产品在广东卫视播出广告中显示的批准文号“国妆特字20140205”,所对应的产品名称为“丝路?源染发膏(黑色)”(记者注:原文如此),且该批准文号已经过期。
而楚颜公司25件获得批准文号(包含曾获得)的产品中,仅有一款祛斑类“膏”形态产品(另一款祛斑产品为面膜),审批名称为“楚颜美白精华祛斑霜”,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140393”,该批件状态也显示“已过期”。
一位食药监管部门负责稽查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批件过期后,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该批件产品,但不排除批件过期后处于换证期间,可能会有一个延续通知书,这种情况还可以继续生产的。
曾因非法添加、无证生产被处罚多次
公开信息显示,楚颜公司曾在2015年、2017年三次因“涉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被广州市白云区食药监局行政处罚。
同时,该公司多款产品自2013年以来,因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套牌生产等情况,被原国家食药监局和多地监管部门通报处罚。
2013年8月,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8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楚颜公司生产的“飘宣99墨泥白化妆品”广告,因化妆品广告宣传医疗作用,说明有效率,误导消费者,而被通报处罚。
2016年10月,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楚颜公司生产的“彰华温和护染焗油(自然黑)”(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0186)在山西太原销售过程中,存在将消费者黑发染白再洗净成黑发,并拍成视频制作成广告在电视上播放,误导消费者。
2018年2月、3月、4月,楚颜公司生产的多款染发产品被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检出该公司产品批件及标签未标识染发剂:间苯二酚、4-氨基间甲酚、2-甲基间苯二酚、苯基甲基吡咯啉酮、4-氨基-2-羟基甲苯、甲苯-2,5-二胺硫酸盐等多种成分。
2018年4月13日,广州市白云区食药监局出动执法人次数11人次,突击检查了楚颜公司,发现该公司涉嫌擅自更改生产线无证生产,生产无特证批件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且管理混乱,不具备正常生产化妆品条件。广州市白云区食药监局对楚颜公司生产的4款可疑非法添加产品进行抽检,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产整顿,同时查封扣押了6万余盒非法产品。
前述食药监管系统稽查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化妆品管理的症结在于管理法规太落后。”该稽查人士介绍,我国对化妆品的主要行政监管依据是1989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1991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没办法适应现在的市场监管,往往形成劣币驱逐良币,而广告问题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