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作案17次勒索2.5万,被控危害公共安全受审
作案时间:上下班塞车高峰期
作案目标:挂外地牌照车,车辆较好,车主年龄30岁以上
新快报记者 黄琼 实习生 徐丽萍 通讯员 越法宣 越检宣
变线时小心被讹钱!“撞车党”情侣开车上路“找钱”,趁对方违章变线时,有意追尾,车前灯被“撞”脱落,后报警,且每次交警到场处理,几乎都认定是对方的责任而获赔。这种“技术型”撞车,往往令“肇事”司机自认倒霉。
昨日,在3个月里先后撞车17次勒索2.5万余元的车文武、彭艳丽(均为化名)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受审。
改装车前灯一碰就脱落
经查,今年37岁广州男子车文武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坐牢,2009年9月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的他勾结上26岁的贵州洗头妹彭艳丽和朋友曾某成(另案处理),密谋作案发财,三人商定以撞车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敲诈勒索对方取财,并以彭、曾各自的粤A车牌号小轿车作为作案工具,对两辆车的左车前灯进行了改装,使得该车灯一碰就脱落。
据指控,2010年3月至6月期间,车文武、彭艳丽等3人密谋作案后,由车文武驾车搭载彭艳丽或同案人曾某成,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寻找变更车道车辆作为目标伺机作案。当目标车辆变更车道时,驾车尾随的车文武即突然加速用其车的左前部撞向目标车辆的右后侧,故意采取上述危险方法制造对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共17次。随后,以此要挟和采用语言胁迫的方法敲诈勒索被害人,非法获利共计2.5万余元。其中,车文武共参与作案17宗,彭艳丽参与作案14宗。
选择内环路等繁华路作案
记者了解到,他们多选择内环路、南岸路、江南大道等繁华干道作案,为提高成功率,他们还设定了作案范围,一般是上下班高峰等塞车时段,多是针对外地车辆,频繁的时候甚至一天连撞两次。“上午送厂里修好车,下午又撞了一次。”车文武交代,每次弄钱看运气,一般也就是1000多元,运气好点能弄到2000多元。
昨日庭上,车文武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认识自己只是小小撞车弄点钱,每次都控制为轻撞,并不想要人命,因此顶多为敲诈勒索罪,不应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警处理往往判对方负责
其当庭供述,其在发廊认识洗头妹彭艳丽,后两人发展为情侣关系。其表示自己萌发“撞车”灵感是因一次偶然车祸,当时不小心撞到变线的车辆,后来责任还算对方的,遂萌发以此弄钱的想法。
彭艳丽供称,出车时一般她都坐在副驾驶。出事后,高大威猛的车文武便下车去讲数,“怎么那么急,你违章了知道吗?”待对方报警后,交警认定对方司机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不让所在车道内行车先行,造成车文武的车“刹车”不及,对方要负全部责任。而保险公司来现场时,车文武等通过阻止保险公司对自己车辆拍照等,尽量避免自己车辆事故部位留有档案;又威胁对方要先赔偿否则不能离开。遇事车主往往不知有诈,觉得错在自己,同意协商赔偿,其中有两宗还是当场便付钱的,其余十余宗都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后拿到钱的。
败露
醒目交警发现“技术性”误差
昨日,彭艳丽在庭审中还诉苦,并不是每宗撞车都能拿到钱。去年4月在内环路东华南路的一起撞车中,因对方气势汹汹并叫来了多人壮势,车文武等人见势不妙赶紧溜了。事后,两人总结经验,撞车要撞较好的车,且车主年龄要大点,超过30岁的。
6月13日下午5时20分左右,车文武、彭艳丽在北环高速往佛山方向再次故伎重施,但因此次撞车“技术上”有些误差,接报处理的交警发现车灯脱落与碰撞部位、程度并不是很密切,再当车文武和彭艳丽与对方为是否报保险公司争吵,并用语言胁迫方法企图勒索对方司机1500元时,遂产生怀疑,机警地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公安机关处理。经讯问,车文武供认了勒索的犯罪事实。
公诉人认为,车文武、彭艳丽无视国家法律,为勒索公民财物,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以撞击行驶中的交通工具的危险方法,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车文武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建议法院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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