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警务常识>
新疆官方宣布接所有在内地流浪儿童“回家”
时间:2011-04-22 09:3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官员21日宣布,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当天举行的“自治区赴内地活动安排会”上说,4月23日至5月1日期间,新疆将派出代表团分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其中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向所到省(市)宣布“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这一消息。

  “随后,新疆将组织工作组前往国内其他省区宣布这一消息。”张春 贤表示,新疆一定会全力做好接回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表示,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儿人数在3000人左右。大多数流浪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低,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更没有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

  新疆社科院一项报告显示,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中,超过九成是被诱拐离家的。

  在中国各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的背景下,近年来,新疆与多个省区市携手探索治理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协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工作机制,但由于流浪儿童离家时年纪太小,许多儿童被救助后,多数人不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打击拐卖犯罪和让流浪儿童回家的难度很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详细的接回和对接计划正在制定中。按照基本思路,内地省区市如果发现街头有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均可与新疆方面联系对接事宜。

  为了让接回来的流浪儿童有机会学习知识和技能。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以帮助他们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学习技能知识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费的技能培训。

  此前的5年间,中央政府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资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苏、和田等地新建了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新疆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救助和保护能力。

  同时,新疆还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要求新疆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流浪儿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培训计划,并扶持和引导当地流浪儿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对流浪儿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说,新疆还将加强与疆内职业院校的合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流浪儿送往职业院校进行培训。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