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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借办案之名获取他人钱财被刑拘
时间:2010-06-29 09:3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记者28日从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公安机关获悉,灵川县定江派出所一警员成某假借办案之名非法获取他人钱财涉嫌犯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据当事人吴某向中新网记者反映,吴某是从河南来桂林经商的,4月23日晚上,吴某在桂林市区被灵川县定江派出所警员成某以涉嫌购买盗窃车辆为由带到派出所,吴某的一辆价值17万元的车同时被成某扣押。在派出所里,成某搜走了吴某身上所有财物及3张银行卡,并以到银行查帐看吴某的银行卡是否有问题为由逼吴某说出银行卡密码。第二天早上,吴某从派出所领出手机开机时,手机收到银行发来的取款信息显示吴某的邮政储蓄、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分别被取走了卡里的4800元、20000元和20000元现金。

  当事人吴某说,4月24日上午,警员成某带着吴某又到银行取走4万多元现金,成某没有开具任何扣押清单。当天下午警员成某又要吴某再筹集10万来赎车,这才将吴某放回。直到6月22日,经过吴某向成某讨价还价,成某才同意交5万元就放车。事后,吴某向桂林市检察机关报案。

  吴某说,他的轿车是2009年6月在河南的合法汽车销售商处购买的,有各种合法的完备手续,不存在“涉嫌盗窃车辆”。

  据了解,当地检察机关就成某一事已立案,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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