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绳的常识和使用警绳是约束性警械,根据法律规定,在追铺和押解时使用,在羁押期间一律不许使用。警绳分为长短两种。
警绳术语:
蛇口:警绳一端固定之小圈
半轮:将绳折半形成的轮
单结:只系一扣的结
铺轮:穿入蛇口形成的轮
引轮:即活扣
活轮:即活套
难结:固定性较强的结
死结:系两扣的结指和小指张开,余绳牵至小指套挂,再斜挂于拇指上形成
携带方法:
将绳折半挂于食指上,拇指和小指张开,余绳牵至小指套挂,再斜挂于拇指上形成8字形,来回重叠缠绕至全绳的三分之一处,将绳取下握住,从另一端抽挂与食指
上的半轮,使之两端长于其余之半轮,余绳再从挂于食指之半轮一端缠绕,缠绕毕,以未端之绳折一半轮,穿入长套内,从一端抽紧即成。使用时抽出半轮即解。
佩带方法:将警绳装在警绳盒内,佩带在身体左后侧的制式腰带上。
使用方法:
押解绳:适用于长途押解,其方法简便,结合手铐使用,既不影响罪犯的必要活动又不易逃脱。
方法:将绳折半,打一单结,令罪犯两脚分开或跪下,立于罪犯侧后方,右脚外侧顶罪犯右脚外侧,作护档防卫,将单结放于罪犯颈后,两绳分开由胸前交叉,在罪犯两大臂上缠绕2至3圈后,余绳打一难结,两绳在背后拉紧打一死结,再将绳结合后穿入颈后单结孔内打一难结即成。
执行绳:
对执行死刑的罪犯使用,使用时要特别注意提高警惕,防止罪犯作垂死性报复。
方法:将绳折半,打一单结,令罪犯两腿分开或跪下,立于罪犯一侧,以有脚外侧紧顶罪犯之右脚外侧,将单结置于罪犯颈后,两绳分开由前向后,由上向下地在罪
犯两臂上缠绕4至5圈,绳头从腕关节上的最后一圈下穿过,再将罪犯两手拧在背后合在一起,两绳交叉在罪犯手腕上缠绕两圈,打一单结,然后把余绳结合在一
起,穿入单结孔内,用手向上猛托罪犯手,将绳拉紧,作一难结,留一引套于罪犯脖子上即成。
腰手绳:用于秘密押解
方法:将绳折半,令罪犯两脚分开站立,位于罪犯身后,在折半之端作一活轮套住罪犯右手腕,抽紧打一难结,余绳穿过难结孔,在绳内35公分作一活轮向后绕过
套在罪犯右手腕上抽紧打一难结,再将绳由前饶过,在罪犯右手腕上缠绕两圈,打一死结即成,余绳放于罪犯裤兜里,令罪犯双手插入裤兜。
腕部捆绑:
将罪犯摔倒压伏或迫使分腿跪下,将罪犯双手反拧背后,双手取警绳的中间部位,将绳折半形成两个半轮,再将两个半轮系成一个单记,拉出后形成两个活轮,将两个活轮分别套在罪犯两手腕关节,拉紧系成死结即可。
小臂捆绑:
将罪犯摔倒压伏或迫使分腿跪下,将罪犯双手反拧背后,两肘内夹,两小臂尽量相叠,用绳在其小臂缠绕数圈后,在从其小臂之间穿过横勒一道,形成十字交叉,然后系成死结即可。
大臂捆绑:
将罪犯摔倒压伏或迫使其分腿跪下,将罪犯双肩拉至背后,用绳在其两大臂处缠绕成8字形,拉紧后成死结即可。
在没有制式器材的情况下,可使用简便器材进行捆绑。
1皮带,线腰带:
将罪犯压伏后,将其双臂拧至背后,用皮带等在其两大臂上缠成8字形,拉紧即可。
2鞋带,枪纲(枪绳):
将罪犯双臂,两拇指顺着并在一起,用鞋带等在腕关节或拇指上缠绕数圈,打一死结即成。
3手帕:
将罪犯摔倒压伏或迫使其分腿跪下,将罪犯双手拧至背后交叉,用手帕在其腕关节或拇指处缠绕一圈,打一死结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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