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2日举行海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雷霆风暴”第七号集中公开宣判特别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17家法院当天对27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10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其中一涉黑团伙首犯王世健获刑24年。
当天上午,海南省高院对被告人王世健等2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宣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对王世健等2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海口市琼山区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因充当“保护伞”,获刑十年。
据了解,王世健等人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煤矿地区、翰堂村、福昌村等区域,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于2009年至2018年5月期间,通过非法采矿获利4624540元,敲诈勒索砖厂经营者获利8736831.6元,强迫交易8903807.55元,非法经营柴油价值994837.2元,开设赌场获利27万余元,犯罪所得均用于组织成员的食宿费、工资、分红、违法犯罪人员被关押期间的生活费用及用于组织成员个人吸食毒品、吃喝玩乐、赌博、购车、建房等。
另外,屯昌县屯城派出所原所长李正茂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在2015年3月一起查缉赌场的案件中,与他人串通,将刑事案件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并对赌场查获的射钉枪型物品疏于处理,影响了相关案件的查办。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光琼在发布会上介绍,海南法院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严到位,宽有度”,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涉黑涉恶被告人,依法对其从宽处罚。
据介绍,海南法院近期新受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包括昌江“10.26”黄鸿发等191人涉黑案、垄断琼州海峡活禽运输的海口陈恒贵等60余人涉黑案、琼海王绍鼎等21人涉黑案等。昌江“10.26”黄鸿发等191人涉黑案是海南省唯一由中央政法委、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张光琼表示,中央第18督导组即将进驻海南开展督导“回头看”工作,这既是检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的试金石,也是全省法院改进工作、推进工作的推动力。全省法院将确保对黑恶势力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为实现平安海南、法制海南奠定良好基础。
据统计,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7件326人,审结22件265人;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10件1034人,审结159件758人;二审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3件279人,审结10件158人;二审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73件427人,审结53件330人。共受理“保护伞”犯罪案件13件15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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