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宣判2宗涉黑涉恶案件 29人被判刑
时间:2019-05-15 22:3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5日公开宣判2宗涉黑涉恶案件,对3名涉黑犯罪分子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9万元。对26名恶势力犯罪分子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等3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05万元;主犯张英化因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主任、刑一庭庭长涂俊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涂俊峰表示,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主要抓两项重要内容:一是对被告人适用罪名、决定刑期;二是对财产刑和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犯罪分子从重判处,力争斩草除根,毫不留情。同时决不人为拔高认定黑恶犯罪,更要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务必对所有犯罪分子罚当其罪,量刑公平。另一方面,与普通犯罪不同的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当追缴没收该组织非法聚敛的全部违法所得。
自2018年1月23日以来,深圳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8件(涉黑9件,涉恶79件),共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36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1423.15万元。截至目前,深圳各区法院圆满审结了王小西等80人涉黑案、曾锦辉等人“风云会”校园恶势力团伙案等涉黑涉恶案件和3件“套路贷”案件,1件“保护伞”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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