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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2017年扫黄打非五大案件
时间:2018-05-04 11:46 来源: 云南网 点击:

云南省2017年“扫黄打非”五大案件

  一、曲靖“3·04”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7年2月24日,师宗县公安局接曲靖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报称:发现所管辖区内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淫秽物品信息。接到通报后,师宗县公安局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过取证,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卢某某利用互联网上传共享淫秽视频1000余部、淫秽图片3万余张,购买注册网站会员人数达3000余人,获取交易记录3070条,涉及金额70余万元的违法事实。

  2017年3月20日,专案组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现场查获并扣押其使用的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及相关上网设备;8月21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9月22日该案件被移送师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2018年1月31日,师宗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3·04”案件,是近年来云南省办理的又一起较典型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该案件被列入2017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二、 昆明“4·05”非法印制高铁期刊案

  2017年3月31日,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实名举报称,在昆明铁路局管内高铁上出现大量涉嫌非法出版期刊《云南高铁》。

  4月5日,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按照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办要求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开始进行核查。经查,《云南高铁》系云南柠乐传媒有限公司在不具备任何出版机构设立条件的情况下,盗用四川刊号,擅自有偿征订云南地区广告及稿件,发往四川雷诺传媒公司(也不具备出版机构资质)进行编校后转回,然后委托云南臻彩印刷厂进行印刷成册后,摆放在云南高铁客厢后座上供乘客免费阅读。截止案发,云南柠乐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2017年2月6日分两次交由云南臻彩印刷厂印刷《宗卷特刊·云南高铁》共3.1万册(部分业务又由臻彩印刷厂转包给云南康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承印)。

  根据对违法事实的查证结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为依据,2017年12月,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对云南柠乐传媒有限公司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云南康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西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昆明臻彩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4·05”案件是我省近年来查获的比较典型的“秋风行动”案件。

  三、红河“5·11”侵犯著作权案

  2017年5月1日,开远铁路局公安处民警在对候车旅客开展检查时,当场从旅客段某某携带的行李内查获淫秽光碟10盘,根据对段某某审查获悉的线索,办案民警又在贵州省兴义市威舍镇“饰海精品店”内查获淫秽光碟608盘、盗版光碟1604盘。

  按照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专案组对案件线索进行了深挖,组织警力到省内外开展进一步的侦破工作。

  2017年5月12日,在昆明市新螺蛳湾商贸城“鹏达音像店”查获盗版光碟11080盘,抓获嫌疑人3名。同时,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相继又在昆明抓获嫌疑人7名、查获盗版光碟18353盘;在楚雄州抓获嫌疑人3名、查获盗版光碟108盘;在曲靖市抓获嫌疑人5名、查获盗版(淫秽)光碟2702盘。经查明,犯罪嫌疑人从广东等地购买盗版(淫秽)光碟后,以批发、零售等方式在贵州兴义、六盘水,云南昆明、楚雄、曲靖、红河、文山、昭通、普洱等地进行非法出售。

  目前,该案已移交法院,进入审判阶段。

  四、玉溪“7·07”编辑非法出版物案

  2017年7月7日,玉溪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清源2017”专项行动中,收到市民举报线索,称发现非法期刊出版物。

  根据举报线索,玉溪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开展了核查工作。经查,胡某某从境外一些网站下载、复制一些文字内容,私自编辑成期刊向固定人群散发,该期刊既没有出版物批准文号,同时,登载内容中又含有否定改革开放成果,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言论。该期刊影响极其恶劣。

  2017年12月27日,根据所查违法事实,玉溪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对当事人胡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出版物147册,罚款人民币1000元。

  五、文山“7·24”非法经营出版物案

  2017年7月24日,文山州广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可疑出版物进货渠道,随即将这一线索上报给文山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扫黄办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刘某某租住的房间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疑似非法出版图书37771册,码洋共计697942.70元。

  为进一步查实违法事实,该案件被移交给文山州公安局进行侦办。专案组民警经过艰苦细致的侦破,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原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截止2007年12月30日到期,因未年审已失效,现经营行为属非法经营出版物行为;经当地公安部门鉴定,此次查获的37771册图书,其中1072册属于淫秽书籍。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文山州公安局以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判阶段。“7·24”案件被列入2017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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