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强占房屋看广州检察机关如何严惩农村恶势
时间:2018-01-09 10: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次
“谢谢你,余检察官。多亏你们帮忙,否则我家的房子现在还被恶人霸占。”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村三滘十一社的村民陈某夫妇来到海珠区检察院,为办案检察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陈某是海珠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的一起强占村民房屋案件的被害人。
2016年3月,时任三滘十一社社长的黄某带领陈某德等人来到陈某家中,以恐吓、强制收取租金等手段,强占其一栋5层半、面积为315平方米的房屋,并非法出租给他人牟利。
2016年4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南洲街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陈某德立案,但由于一直没有对陈某德等人采取强制措施,久不结案,陈某持续上访。该区信访局、司法局、街道办等部门多次现场协调,开展释法工作,劝说黄某等人退还陈某被强占的房屋,均无果,甚至遭到十多名“村霸”围攻、谩骂。
2017年2月,陈某来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控告“村霸”强占其房屋行为,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该院控申科受理案件后,办案干警余伟文深入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陈某的诉求,同时通过信访渠道将陈某的信访件移送给南洲街派出所办理。随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动,抓获涉案“村霸”黄某、陈某德等4人,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11月,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黄某等4人提起公诉。
为解开陈某心结,该院指导陈某撰写有针对性的申诉材料,同时向公安机关反馈。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与街道办共同商议化解措施,对承租陈某房屋的租客等进行思想教育,说服租客主动搬离,被“村霸”强占了一年多的房屋最终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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