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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人员为收“保护费”枪杀电玩城负责人
时间:2015-08-20 10:1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涉黑人员网罗刑释解教人员组建“公司”,购买枪支、棍棒、砍刀等凶器,强行收取营运车主及餐饮业主“保护费”,还通过软暴力的方式对他们实施非法控制。在这个地下公司的“运营”下,涉黑人员非法敛财260余万元,造成1人死亡。武汉晚报记者昨从武汉警方获悉,一个长期横行在硚口水厂一带的涉黑团伙被成功捣毁,21名成员被依法处理,其中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

  电玩城深夜遭打砸酿命案

  “好多人在电玩城里打砸,有人开枪打死人了。你们快来!”2013年5月5日凌晨3点许,武汉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调集警力赶往位于硚口区古田四路的案发现场。就在几分钟前,一伙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携带枪支、棍棒、砍刀等凶器,冲进电玩城就打砸。电玩城负责人葛某携员工制止、驱赶打砸人员时中枪倒地,后不治身亡。

  电玩城员工回忆,4月29日,一名自称是“辉辉的儿子”的男青年曾到店里收“保护费”,但被员工赶跑。

  警方迅速成立调查专班,很快查明,几天前来电玩城滋事的男青年名叫朱某力,绰号“力力”;其父名为朱某辉,绰号“辉辉”。辉辉是硚口水厂一带的“混混”,因其高度近视,又被人称“瞎子辉辉”、“瞎哥”,曾因耍流氓、吸食毒品等被判刑入狱、强制戒毒过。

  电玩城视频资料显示,案发当晚“辉辉”就在现场。专班立即成立10个抓捕小组,全力开展追缉工作。数天后,“辉辉”、朱某力以及另外19名参与打砸的人员悉数落网,其中包括企图阻止对方追赶、持猎枪向对方人群开枪致葛某死亡的嫌犯杨某某。“辉辉”等人对当晚持枪打砸电玩城,造成1人死亡、价值5万余元财物损失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坚称是为朱某力出头,否认起因是收“保护费”。

  “软暴力”威胁车主就范

  警方很快查明,辉辉为达到非法敛财目的,大肆网罗朱某力、易某某、朱某、刘某等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地下公司”。在水厂一带收“保护费”,受害人包括水厂一带营运车主以及某品牌啤酒代理商和某一次性消毒餐具供应商。警方还了解到,为了增强“管理实力”,辉辉的“公司”购买了枪支、棍棒、砍刀等凶器。不仅如此,多名营运车主证实,辉辉等人还通过软暴力的方式对他们实施非法控制,如抢线路牌、抢车钥匙、扎客车轮胎、“撞猴子”,甚至制造营运线路之间的矛盾。

  汉川线路一名营运车主回忆,汉川线路曾经尝试抵制“保护费”。辉辉等人就调集其他线路营运车辆把汉川线路的客源抢了,一天之内就造成六台客车无法发班,损失3000余元,车主们最终不得不就范。

  据调查,该团伙分工明确:辉辉总揽全局,易某某(后换成朱某)、朱某力、刘某负责收“保护费”。

  “黑老大”认罪喊后悔

  去年6月25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朱某辉、朱某力、杨某某、易某某、朱某、刘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武汉市中级提起公诉。

  法庭上,朱某辉等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纷纷低下了头。最后陈述阶段,朱某辉称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表示愿意认罪服法,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今年6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认定朱某辉所组建的“公司”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朱某辉系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并依法认定其非法持有枪支3支、非法敛财260余万元、造成1人死亡等犯罪事实。

  朱某辉、杨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朱某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该组织其余成员被依法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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